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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财务体系中的“剩余边际”探析

2019-10-21 21:47 来源:www.xdsyzzs.com 发布:现代商业 阅读:

金永 海南师范大学

摘要:近几年,为提高利润的可预测性,各家上市保险公司纷纷开始披露“剩余边际”这一新的财务指标,以帮助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保险公司的财务信息。但剩余边际的概念,涉及到一系列的会计假设及折现计算,导致其本身难于理解。本文拟对剩余边际这一指标进行分析,并将其与精算假设中的内含价值、新业务价值等相近概念进行辨析。

关键词:保险;剩余边际;风险边际;内含价值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673-5889201928-0000-02

保险公司财务体系比较复杂,由于保费收取在前,保险服务提供在后,而保险赔付的发生又依赖于未来或然事件,所以,保险公司的当期利润主要依靠相关会计假设来确定,这给理解保险公司的财报带来了困难。为了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近几年,从中国平安开始,多家上市险企纷纷公布了剩余边际这一财务指标,以帮助投资人更好地做出相关决策。剩余边际的概念比较复杂,涉及到许多会计假设与折现的计算,本文拟以长期寿险为例,对剩余边际的概念进行分析,并对与之容易混淆的内含价值、新业务价值等概念进行区分。

一、寿险合同准备金的构成。

保险公司收取首期保费后,同时承担未来潜在的赔付义务,在确认收入的同时,也要确认负债,即保险合同准备金。在收取保费的首日,由于尚未提供服务,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不能确认利得。201912月,财政部印发《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规定保险合同准备金应当以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保险人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应当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保险人应当在保险期间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将边际计入当期损益。所谓边际因素,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风险边际,指为应对预期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提取的准备金。二是剩余边际,是指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确认的边际准备金,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确定,在整个保险期内摊销。

   由此看来,责任准备金提取包括三个部分之和,一是合理估计负债,是收到首期保费后,对未来的净现金流出的预计,也称为未来现金流的无偏估计;二是风险边际;三是剩余边际。

    二、边际因素的计量

1:假定有一份保障期为20年的长期寿险合同,保费采用期交形式,每年年初交纳保费1万元,为取得该份保险合同,一共支出8000元,合同约定,如果保障期内被保险人死亡,获赔100万,合同终止。假设公司的投资收益率能达到5%。在收到保费的首日,有如下分析:

   第一,合理估计未来负债。由于是期交,未来现金流由流入与流出两大部分构成,未来每年保费是现金流入,维持合同的各项费用以及或有赔付、退保构成现金流出。由于是确定负债,所以流入取负,流出取正。列出每年的现金净流出(流出减去流入)并折现后,现值是-3000元,意味着未来现金流折成现值之后,是净流入,也就是说,未来的各期现金流相当于现在一次性流入3000。不仅收取了第一期净保费2000元,还净得一个3000元现金流入现值。

   第二,风险边际。以上对准备金的测算是依据最优估计展开的,但既然是预测,总会有偏差,为了防止产生负向偏差,而导致准备金不足,需要考虑在悲观情况下,准备金是否充足。由此,有必要将相关假设调向悲观。

假设在悲观情景下,未来现金流净现值是300元,也就是说净现值从流入3000元变成了流出300元,风险边际等于300——3000=3300元。

在最优估计下,未来现金流现值是流入3000元,在悲观情景下,则是流出300元,相当于悲观情景比中性情景下,要多出3300元的准备金,这一部分准备金就是风险边际。

   第三,剩余边际。首日收到了净保费2000,在悲观情况下预期未来现金流相当于现在流出300元,但会计上不能只提300元的准备金,然后确认1700元的利润。因为会计准则不允许出现首日利得,即不能在刚刚收到保费,还没提供服务时就确认利润。利润在要以后提供服务的20年间按照摊销比例确认。

   所以,确实有1700的利润现值,并且是比较悲观情况下也能实现的利润,但不能确认,只能当成剩余边际。

   按开头给的公式,准备金等于上述三项之和,即负的3000(合理预计的负债),加上正的3300(风险边际),加上正的1700(剩余边际),需提2000元的准备金,这样,会计上首日无利润,但产生了1700的剩余边际,3300的风险边际,如果未来实际情况符合最优无偏估计,则边际因素可以在未来释放,其现值为5000元,这正是未来利润之源。

如果把条件变换一下,合理预计负债不变,但风险边际是正的8000,也就是悲观情景下的负债是5000元,由于只收到了2000元的净保费,首日要确认亏损3000元。也就是说,会计上出于尽量保守的原则,首日利得不能确认,但首日亏损要确认。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产生剩余边际。这时计提的责任准备金仍是三项之和,合理预计负债-3000元,风险边际8000元,剩余边际是0,共计提5000元的准备金,扣除收取的2000元净保费,正好录得首日亏损3000元。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剩余边际可供释放,但仍有风险边际可以释放。但风险边际的释放,其不确定性大于剩余边际的释放,如果未来实际情况好于悲观假设,风险边际就可以释放,如果未来实际情况与悲观假设相符,则风险边际不能释放。

综上所述,未来可以释放的利润包括两部分,一是剩余边际,二是风险边际。剩余边际是在悲观情况下也能释放的利润,而风险边际则是在实际情况优于悲观情景下可以释放的利润。由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假设是在5%左右,对未来的现金流折现率是采用5%这一利率水平,所以,一家保险公司的剩余边际会发生三种变化,一是每年自然增值5%,因为我们是按5%折现的。二是每年释放一部分形成当年的利润。三是新业务会带来新的剩余边际。当一家公司剩余边际增速很快时,说明其未来利润释放是有保证的。同时,观察一家公司风险边际能有多大比例释放,也能间接判断这家公司的假设是否足够谨慎。

三、剩余边际与内含价值、新业务价值的区别

   首先,涉及到保险的分析,既有会计准则,又有监管的法定要求。内含价值、新业务价值,持偿成本等都是保险精算假设或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时用到的指标,应该归为监管的法定要求。而剩余边际是计算寿险准备金用的,属于会计准则的要求。

   其次,内含价值与新业务价值,是按11%折现的,体现的是股东对投入资本的回报要求,可以理解为股东要求的最低必要报酬率。而剩余边际是按约5%的折现率折现的,体现的是寿险公司对投资回报的要求。

   再次,内含价值的计算应该是未来税后现金流折现值,因为不考虑所得税会造成高估。而剩余边际应该是未来税前现金流折现,从会计角度讲如果存在首日利得,未来存在应交纳的所得税,考虑了所得税会使首日利得变小,从而使准备金变小,这不符合会计上的谨慎性原则。并且会造成循环计算,一方面,想知道未来的纳税额,需先知道剩余边际的释放;另一方面,想知道剩余边际的释放,就要知道今天的剩余边际,想知道剩余边际,又要先知道未来纳税额。所以,剩余边际是税前现金流的折现。下面通过一个例子,不考虑所得税,简要说明一下几个概念的关系。

  2:某人出资0.4万元建立了一家保险公司,当年承揽了一笔寿险业务,投保人每年初支付1万元,连续支付5年,第10年末,公司支付被保险人生存金6万元,假定死亡率是0,不发生任何承保费用,不考虑所得税。投资收益率按5%计,内含价值折现率按11%计。

   首先,计算新业务价值:第10年末,保费增值到7.4万,支付给投保人6万,第10年会有1.4万元现金净流入,按11%的折现率,第10年末的1.4万元,现值为0.5万元,那么这笔业务的新业务值即为0.5万元。如何理解0.5万元的新业务价值与11%的折现率呢?如果存在一个新业务的交易市场,这个新业务在市场上挂牌出售,而投资人根据风险各方面的因素,认为投资回报应达到11%,那么投资人愿意出0.5万元来购买这个新业务。投资人现在支出0.5万,10年后得到1.4万,年复合收益率恰好是11%。也就是说,对于要求资本回报达到11%的投资人而言,这个业务价值为0.5万。回到现实,保险公司并没有花0.5万买这个业务,而是发现了这个业务,没花钱,发现这个业务给公司带来了0.5万的增值。

   其次,计算扣除偿付能力额度后的新业务价值。保险公司承揽业务是需要满足保监会的偿付能力要求的。针对上面的新业务,假如需要投入自有资本0.3万元才有资格承揽这个业务。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要投入自有资本0.3万以满足偿付能力的要求,这0.3万元相当于被锁定了10年,在10年间,这0.3万元只能随着保费一起,每年取得投资收益5%10年后才能释放用于其他目的。也就是说,这0.3万本来是可以追求11%的回报的,但现在只难追求5%回报了,期限是10年。那么,按5%的回报率,0.3万元在10年后约变为0.49万元,0.49万元按11%折现,现值约为0.18万元。0.3万元的资本投入,按11%的回报要求,马上贬值了0.12万元。如果没有资本要求,自有资金0.3万本来是可以去追求11%的回报但由于有资本要求,这0.3万只能与新业务绑定在一起,去做每5%收益的投资,这样一来,相当于自有资金0.3万缩水了。所以,考虑这一层后,新业务价值就只有0.38万,即0.5万减去0.12万的价值损耗,这0.38万称为扣偿后的新业务价值。

   再次,计算内含价值,当初成立公司出资了0.4万元,承揽业务后,有0.3万元是监管资本,0.1万称为自由盈余。那么,计算出来的扣偿后的新业务价值是0.38万,内含价值是0.4万加上0.38万共计0.78万,其中0.68万是按11%增值,0.1万的自由盈余只能按5%增值。
   最后,计算剩余边际,为简便忽略风险边际。经计算,第10年末赔付完成后,会有1.4万剩余,1.4万的剩余按5%折成现值约为0.86万,即剩余边际为0.86万。内含价值除了包括未来利润的折现,还有自有资本部分,按理说内含价值应该更大。这里造成剩余边际更大的原因是两个,一个是计算内含价值时,自有资本扣除了0.12,二是计算内含价值时,折现率选11%,远大于计算剩余边际的5%

综上所述,风险边际与剩余边际是对未来一张保单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的折现,此税前会计利润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未来税前会计利润做出的最优无偏估计。风险边际与剩余边际均是会计假设下的产物,与精算假设下的内含价值等概念分属两个体系。两个体系均需对未来的责任事故发生率、投资收益率、费率做出假设,但精算假设更多是资本回报的视角,其核心概念为内含价值,内含价值是未来公司权益价值的蓄水池;而会计假设更多是保险公司经营的视角,其核心概念是剩余边际,剩余边际是公司未来利润的蓄水池。

参考文献:

[1]新会计准则下保险公司利源分的模型及应用[J].保险研究,20133.

[2]新会计准则下寿险公司摊销因子选择问题研究[J].保险研究,2015(7).

[3]财政部.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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