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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农产品”型网络营销效果提升策略分析

2020-09-30 11:40 来源:www.xdsyzzs.com 发布:现代商业 阅读:

张杏伟 河北省承德县发展改革局

摘要:本文主要以“互联网+农产品”型网络营销效果提升策略分析为重点进行阐述,结合当下新时期农产品网络营销具体情况为依据,首先分析“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现状,涉及“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优势、“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面临的挑战,其次从增强个体对“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的认同、完善现有的“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法律、完善现有的“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法律几个方面深入说明并探讨“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的积极措施旨意在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资料。

关键词:“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效果提升;相关策略

农产品营销贯穿到农产品在生产环节到消费患者的所有过程,结合农产品自身的特殊性,营销模式按照常规线下交易模式为主,显著的受到时间以及空间因素的制约,不能科学的优化农产品营销资源,不仅会难以保障农民的效益获取,还会影响到农业发展脚步。“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理念可以突破这一个现状,利用互联网技术的共享性优势,高效率进行农产品消息发布,同时结合现代化物流机制迅速把农产品加以配送,提高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实效性。但是在“互联网+农产品”的实际网络营销过程中,表现出些许问题,因此如何强化“互联网+农产品”背景下网络营销的效果,发展为新时代的主题,为此笔者给予以下的建议。

一、“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现状

(一)“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优势。首先此种营销模式可以顺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处于“互联网+农产品”环境下,各种行业都将线下营销转变为网络营销模式,围绕互联网环境中电子商务的便捷性,发挥互联网自身优势[1],科学的推广与销售农产品,选择物流的手段将产品加以配送。国家要想与时俱进的发展与更新,便要跟随时代的变动趋势,确保农产品营销与国际水平接轨;其次此种营销模式可以适应消费者的自身需求,目前互联网已经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将网购视作消费的主要途径,由于其能够打破空间约束,通过移动设备能够满足消费需求。我国人们存有的消费观念得以转变,网络用户数量与日俱增,推动农产品营销朝向网络的角度进展,网络用户增加和用户消费途径的转变,都表明着“互联网+农产品”环境下网络营销十分必要。如江苏省南部的宜兴市地区,其农业比较发达,存有丰富的特产,全市目前已经建立400多家农产品加工单位、800多家农业基地,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取得良好的经济成效,因此农产品的网络营销要引起更多农户的关注。

(二)“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面临的挑战。首先是认知层面,即便交易双方借助“互联网+农产品”平台进行供求信息的分配,然而因为诚信度和安全度等因素的困惑,一些农产品销售转为线下模式,表现出农产品的“互联网+农产品”营销模式认知受到限制。其一,农户对“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持有抗拒心理[2]。受到传统生产方式与营销思想的制约,诸多农户给予“互联网+农产品”理念产生质疑,没有树立互联网+的意识。并且小规模的经营方式促使农产品剩余的部分通过街边售卖的形式进行,这些都体现着农户对“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的抗拒情绪。“互联网+农产品”理念的实施需要长时间投资,对应的资金与技术支持都应该比较充分,同时存有营销风险,以致于诸多农户缺少“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的意识,处于被动化的经营位置上,无法灵活的处理农产品价格定位与营销主动权问题;其二,农产品加工单位停滞不前。一些农产品加工单位没有充分的认可“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模式,缺少和互联网单位合作的积极性,引出农产品推广淡化精准性与智能性。并且农产品网络营销相关者一方面应掌握农产品营销要点,另一方面应熟练的对互联网技术进行操作,可是部分农产品加工单位在聘请人员过程中尚未意识到网络营销优秀人才的重要性,没有选择对应的措施对营销人才进行培养,对应的培训资金不到位,造成“互联网+农产品”营销发展停滞不前[3]

其次是法律层面,“互联网+农产品”背景下网络营销成为经济新常态发展的热点话题,因为和次相连的法律不够完善,时常出现违约现象与诈骗现象,成为新形势下农产品网络营销的阻碍因素。其一,支付风险。“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的相关环节之中存有法律空白的现象,无法保障网络交易足够安全,但是网络安全支付却是交易主体要充分关注的。因为农村地区金融单位电子安全支付机制缺少针对性,即使两者参与到电子业务的支付活动,然而对此种行为的安全性也产生疑惑。加之网络黑客可能会做出窃取银行账号与密码的行为,影响到农户对“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模式的参与程度,最终选择线下付款的安全方式[4];其二,信用风险。因为“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具备特殊性,交易双方往往可以结合对方发布消息进行初步了解,所以难免造成交易透明程度浅显的问题。并且我国内现有的网络信用制度和法律制约尚未完全,造成“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过程中买家思考到销售仿造的产品,卖家思考到买家主观角度上的拖欠不付款现象。另外在技术与设备的条件制约下,农产品实物与图片两者会表现出色差,文字描述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买家思想产生偏差,所以两者会出现交易纠纷情况,若没有及时避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三)物流层面。物流成为农产品供应链衔接的一个环节,因为农产品存在特殊的生命周期,同时不同类型农产品具备的生长规律不尽相同,表明农产品的营销过程呈现区域性,也就是说传统状态下的物流形式导致“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实效性不佳。首先是物流成本比较高,农村地区比较广泛,农产品的实际生产围绕分散模式的小农经济进行,存在的规模较小,那么农产品流通过程会处于弱势地位,造成“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物流配送不够及时。并且因为互联网存在无边界性特征,会使得农产品的互联网营销对于客户分布呈现分散化,造成不确定性,所以产生供给量少以及分散性配送的情况,无法对“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进行科学的发展。其次是物流设备以及制冷先进技术缺少新颖性,因为农产品表现出季节性的生长趋势,不容易维持鲜活程度,所以更加严格的要求物流设备性能[5]。处于现有的物流环境中,农产品对应运输以及保存流程会促使产品小号30%左右,主要的因素便是物流设备与制冷先进技术不够新颖,诸多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旧凭借以往的模式加以配送,尤其是手提或者肩挑的形式,影响到农产品的运载进程。

二、“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的积极措施

(一)增强个体对“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的认同。首先是站在个体层面上,促使“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模式发展涉及到两类人群,第一个人群便是青年群体,因为青年群体存在着一定的文化知识与学习技能,清晰化的认识农产品特征[6],所以政府等机构可以安排青年群体参与到“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培训活动中;第二个人群便是返乡学生,这些人存在一定的网络能力与创新意识,政府要组织返乡学生积极的参与到“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工作中,对这些人进行优惠政策的设置,增加工作福利待遇,强化“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对返乡学生的吸引力与号召力,不仅能够妥善处理学生就业问题,还能够增强网络营销队伍的素质水平。其次是站在农产品加工单位视角上,这些单位要善于突破传统营销思维约束,围绕现代化的网络营销思想抓住“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机遇,完成农产品信息共享的广泛衔接,促使单位解决自然风险能力有所增强。所以农产品加工单位要组建强有力的“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队伍,加深队伍对网络营销细节的了解,形成用户与数据信息思维,为“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高效率进展提供条件支撑。

(二)完善现有的“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法律。政府等机构要健全和“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相关的法律机制,明确有法可依的理念,处理好虚拟化市场中网络营销的法律问题,调控法律纠纷。首先是优化电子签名配套机制,“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虚拟化市场的特征关联到风险保障制度实施的效果,但是目前现有的“电子签名法”内容在农业特殊性的制约之下,要处理“互联网+农产品”法律纠纷问题需要加以仲裁角度的思考[7],所以要对电子签名配套机制进行优化;其次是整合电子货币法,农户作为“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链条的最初点,也是和农产品营销利润最大化的相关者,还是“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的推动者,因此要规避网络营销支付的不诚信现象,切合实际的维护农户收益权利。政府监督单位要强化在线支付机制的完善,重点管理第三方支付单位的网络行为,控制欺诈行为的产生,对犯罪活动加以严格惩治,创设“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的诚信环境。

(三)强化“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物流分配水平。“互联网+农产品”模式下高要求农产品物流的配送工作,所以政府与对应单位要全方位的关注与重视。首先是硬件层面,“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要对公路、铁路和航空等建设进行整合,政府增加物流网络体系建设的资金投资,给“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布设外界环境。并且形成高水平的农产品保存配送机构,解决产品物流离散性的问题[8],给予保存型与中转型等产品物流进行订单化管理。在此期间充分增强“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配送涉及的冷链物流能力,按照ABC类别配置方案进行物流管理,发挥农产品制冷技术的存在效用;其次是软件层面,“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推广中第四方物流充当一个有力因素,其缺少第三方物流运输性质,但是在信息优化处理中综合“互联网+农产品”物流计划,完成农产品库存的最小化或者零库存目标,克服物流行业全局最优化难题。总体来说,第四方物流按照集成供需双方的模式获取信息,按照科学的农户生产方案处理农产品过剩情况,带动“互联网+农产品”网络营销供应链朝向全产业链方向的转变进程,确保农产业和其他类型产品可以发展良性循环关系[9]

三、结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农产品”型网络营销效果提升策略的思考十分必要,国家要大力提倡“互联网+农产品”型网络营销模式,结合现有的网络营销不足,选择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进而彰显农产品网络营销的效果,带动国家经济水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苏媛.电子商务经济下农产品网络营销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9(21).

[2]王文君.“互联网+”时代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城销售模式创新研究[J].南方农机,2019(10).

[3]刘妤慧,程云.“互联网+”视角下沈阳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研究[C]//第十五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论文集(经管社科),2018.

[4]赵丽丽.农产品建立网络营销模式的必要性分析[J]. 农村科学实验,2018,(16):44,47.

[5]唐晓双 网络营销课程教学实践与思考——以水果农产品销售为载体[J].经贸实践,2018(7X):303-303.

[6]许媛,伍博.对电子商务环境下农产品网络营销的思考[J].智富时代,2019(01):32-32.

[7]杨路明,卢彦霏.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产品网络营销研究——以云南蒙自为例[J].学术探索,2019(08).

[8]施宇恬,朱方林.江苏省发展生鲜农产品电商的主要举措、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J].江苏农业科学,2019,47(17):23-26.

[9]新疆:农产品“两张网”收获稳稳的销售量[J]. 农业工程技术,2019,(09):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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