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标签 | 网站地图 现代商业杂志社-国内统一刊号:CN11-5392/F,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3-5889,全国中文流通经济类核心期刊
热门搜索:跨境电商 构建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大学生 互联网 财务管理 信息化 目录 大数据 现代商业杂志

广角

当前位置:主页 > 文章导读 > 广角 >

论新常态经济下政府职能问题研究

2018-05-31 21:41 来源:www.xdsyzzs.com 发布:现代商业 阅读:

李圆圆   天津商业大学

摘要:新常态概念的引入,使中国政府职能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有了新的要求。自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和政府职能转变一直是学者们津津乐道的话题。究竟政府的宏观凋控与市场经济这只“无形的手”,其二者之间怎样的协同发展。本文试图在新常态经济背景下,针对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着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并提出与新常态经济相匹配的建设性对策,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高效发展。

关键词:新常态;经济;政府职能

新常态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的比尔·格罗斯和穆罕默德·埃利安两位首席投资官提出的,其初衷是用来描述在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世界各国经济的发展趋势。新一届中央领导层将其定义为当下中国经济的发展形态,其不同于过去长期形成的一种习惯状态,是新阶段的一种相对稳态。因而其主要呈现三个特点:发展态势由以往的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经济产业结构继续升级改良;由要素驱动转为创新驱动。因而中国经济由以前的旧体制转向新常态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所以针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条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产生了新的要求。

一、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政府职能存在的主要问题

习近平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最主要的就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新常态下,我国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因此随着新常态经济的到来,政府职能问题在新形势下也凸显出来。

(一)政府在经济中的定位不科学

由于我国改革开放时间相对较短,旧体制的存在根深蒂固,新体制的发展还不太成熟。因而政府职能的转变尚处在发育阶段,在经济的管控中认识不够清晰,对市场经济的调节的掌控力度依然较大,尤其是市场监管方面管制较严。新常态经济的提出,使我国的经济体制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因此需要与之相匹配的政府职能机制。由于受计划体制的大包大揽的影响,在短期之内,政府职能在经济中的定位还没缓冲过来,其经济工作重心大部分仍然局限在以前,公共服务的垄断现象不断发生,服务外包机制仍处在理论议程。因此,政府在新常态经济下缺乏科学的自身定位。

(二)政府干预力度较大

由中国经济转型至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着力点在于激发市场活力,特别是针对中国主要经济产业有着不可估量的效能。新常态经济体制下,政府依然是国有资产监管的一把手,干预力度之大可想而知。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具有“裁判员”的权力,又有“运动员”的义务。因此其身份定位的两重属性使得其角色在新常态经济条件下的转换比较缓慢 ,职能部门还没清醒意识到市场经济发挥自身调节的重要性。政企职能混淆,政府为主、企业为辅的职能权限依旧模糊。这种强大的干预机制,在很大的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市场活力,阻碍了企业发展有利战略的实施。尤其处于新常态体制下,这种干预过度的政府职能机制势必会影响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市场经济盲目依赖政府职能

    虽说政府不愿意真正的将权力放在制度牢笼里,但更多的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对于自身发展的不自信,盲目的将权力过渡给政府。这种过分的依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新常态经济的发展,甚至出现畸形的不良状态。大型企业拥有充裕的财力和广阔的资源,因此对于政府职能的转变的要求不为明显,而相对资源匮乏的小型企业来说,其对政府的依赖比较严重。即使每次微乎其微的政府职能的调整都会有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影响力,所以长此以往市场经济就养成了有困难找政府的惰性,消磨了创新理念。正是由于这种不愿意收回权利,寻求政府掌控的“信仰”使的政府职能的转变在一定的程度上迷失了方向。

(四)行政制度缺陷,主观意识比较大

政府只是将职能转变作为新常态经济条件下一种意识形态,但是缺乏针对性的政府职能转变理论相依托,政府职能转变的标准是什么,其职能范围与市场经济的界限怎样衡量,至今没有明确的定论。因而这种行政制度的模糊性造成新常态经济实践的滞后性。再者对于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巨大利润,站在“经济人”的感性下考量,许多拥有这种把控效益“汤勺”的政府主体,都不会放弃分一杯羹机会。基于自由裁量权的标准上,相关制度的缺陷给了这些喝粥者钻法律空子的机会。加上公众与下级的参与度比较低,造成小范围的信息发布,容易出现主观意识的倾向,“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成政府职能转变的污垢,涉及到与自身利益相冲突的消息就会遭到“雪藏”,致使与新常态经济相对口的新政策被选择性的公开,这些对阻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影响也是深远的。

二、转变政府职能适应新常态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政府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法治体系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

虽处于新常态经济条件下,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没有变,依然是为广大百姓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基于中国政府的转型,由治理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轨,民生保障愈发重要。中国当前的社会虽说不是处于贫富两极分化的严重处境,但是“穷人代代穷,富人辈辈富”的现象已成常态。中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缺少的不是资源,缺少的是能够将中国资源开采利用的先行者。所以处于新常态经济下,政府着重转变最基本的服务职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进一步实现以政府为主导、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本着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此促进社会的全面和谐与进步。

(二)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近年来,经济迅猛发展,此相对比的是环境每况愈下。因此,新常态经济下,政府所要面临最突出的问题是正确处理好环境与经济和谐发展,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政府利用职能转变加强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这不仅是保证人民健康的法宝,同时也是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作为掌控国家经济命脉和民生根本的政府机构,构建和谐社会是保证生产力供给的基础,只要平衡经济发展,保护生态健康,这才是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的重要内容。

三、新常态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政府职能科学定位的路径

(一)正确处理好创新驱动发展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在加快经济发展中,驱动创新是关键,但是其根本的落脚点还是应该放在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上。究竟怎能样去界定政府主导的经济权限和市场主体的自身权益,实则是在实施创新驱动经济的发展战略中,看二者所能发挥的作用。自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比较尴尬,它们既是相辅相成的共同体,又是对立统一的矛盾产物。众观全局来说,不存在政府不干预市场经济的国家,或多或少都会有所妨碍,只是程度、方式、范围不同罢了。因此,只有正确的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占有决定性的地位,更能使得政府的作用显现出来。

(二)形成有利于创新的法治环境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同样一个国家的治理也需要规章制度来维持。市场经济虽说靠自身调节,但是也需要政府提供健全的法律法规老合理配置资源,避免垄断和恶意竞争。因此就要政府及时转变政府职能,改掉用政策代替制度,用命令代替法律的机关作风,减少行政权力的随意性金和滥用性,加强行政行为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处于新常态经济下,政府对自身的要求更得严格,转型期的经济格局,政府应当支持法律范围内的创新,需以公正的态度观,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去鼓励和维护、平等对待每一个市场创新主体。为迫切想要参与创新的公众提供良好的平台和机会,并为他们的创新目标提供资本和环境。禁止以私人的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避免因为关系而采取厚此薄彼、左右阻挠、百般干涉的变相政策。用法制的围墙将暗箱操作、幕后协商堵在私人利益之外,用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完成政府部门的监督。

(三)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形成与新常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职能

我国处于政府治理至政府服务的转型期,因此政府要想促进新常态经济的发展,首先必须明确自身的职能定位。必须尽早的实现真正的政府简政放权,应该把重心放在政府的服务建设当中来。就目前政府经济权限而言,其介入经济活动仍然过深,超出了维护市场机制运行的合理要求。这势必会造成经济转型不是市场主体的作用,而是政府自导自演的结果。因此容易回归到计划经济体制当中去,形成经济发展依赖政府的套路中来。因此新常态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必须由传统的大包大揽转变到政府的服务建设当中来。退出微观经济领域,集中精力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调控,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着重将重心放在公共服务供给和公共治理多元化当中来。

(四)切实提高政府机构的行政效率,促进新常态经济的稳定发展

稳定发展的经济实施,需要与之相匹配的高效政府服务体系。提高政府机构效率的关键点就是,在政府机构内部建立良性的竞争机制,将市场机制的有序竞争过度到非利益为导向的政府机构当中来。真正的实现奖惩分明,“择优上岗”,并且要建立明确的权责关系,将其所能实施的权力与其应尽的义务、所要承担的后果联系起来,以此加强政治认同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使命感。提高政府机构内部的运作效率,用更少的资源加快经济的转型,用更快的速度推进新常态经济的进程。在以高效政府为前提下,推进新常态稳定合理的运行。

四、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直接从计划经济、商品经济“人为转换”而来,缺乏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样自然过渡,人治在经济模式转换和经济发展中的痕迹十分明显,产生了许多弊端:一是权力边界模糊,随意干预经济发展;二是权力不受监督,滋生贪腐现象;三是容易受人际关系及潜规则影响,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等等。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依法治国,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及时转变人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法治的框架内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总之,要想尽快走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低谷,关键是找准政府职能与市场功能的最佳结合点,使政府在发挥自身职能的同时,到位而不越位,补位而不缺位,而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也是新常态下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管清友,朱振鑫.经济新常态更需政策平常心[J].中国金融,2014,14:38-39.

[2]张守文.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法律调整[J].中国法学,2014,05:60-74.

[3]刘伟.经济“新常态”对宏观调控的新要求[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4,05:4-14.

[4]王军.适应新常态寻求新动力[J].中国经贸导刊,2014,19:22-23.

[5]杨述明.现代社会治理: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使命[J].江汉论坛,2014,02:14-21.

[6]唐兴军,齐卫平.治理现代化中的政府职能转变:价值取向与现实路径[J].社会主义研究,2014,03:83-90.

[7]王连伟.政府职能转变进程中明晰职权的四个向度[J].中国行政管理,2014,06:40-43.

[8]刘雪华.论服务型政府建设与政府职能转变[J].政治学研究,2008,04:108-113.

[9]吴理财.从“管治”到“服务”——关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问卷调查[J].中国农村观察,2008,04:62-72+81.

 

[10]夏伟.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思考[J].经济视角(中旬刊),2014(01)

推荐内容
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