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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我国P2P网贷平台投资者风险控制探究

2016-07-07 21:22 来源:www.xdsyzzs.com 发布:现代商业 阅读:

郑卓 赵素芳 信阳师范学院经济学院

摘要:大数据背景下,我国P2P网络借贷蓬勃发展,但其高风险也逐渐暴露。通过分析P2P平台的运作机制,发现除了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外,平台本身的运作情况及贷款人本身的理财经验和方法也是影响投资者利益的主要因素。投资者在控制其风险时,不应只关注平台公布的借款人信用等级,还应充分应用大数据,从借款者软信息、平台成立年限、平台风险准备金及自身风险分散等方面对风险进行控制。

关键词:大数据;P2P借贷;投资者;风险控制

一、序言

P2PPeer-to Peer lending,又被称为人人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之一,P2P网络借贷将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并将其借贷给资金需求者。[1]大数据背景下,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迅速,其风险控制机制也逐渐完善。然而自P2P网络借贷在我国发展以来,其高风险展露无遗,平台坏账、老板跑路事件不断,致使不少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不少学者认为,我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面临着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和行业自律性较差等障碍,相关部门应将网络借贷纳入监管体系,以促进其健康发展[2];也有一些学者通过分析国内外P2P网络借贷机构及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提出新的适用于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控制的方法。[3]目前国内外理论界主要从P2P的发展历程、发展模式及其信用风险评估方面进行了研究,很少有人专门从投资者角度出发,研究大数据背景下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及其控制。本文从控制投资者风险的角度出发,结合大数据背景,分析投资者在P2P网络借贷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结合我国P2P网络监管缺乏及信用数据缺失的现状,为我国P2P网络借贷投资者的风险控制提供可行性建议。

二、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现状及其运作机制

(一)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现状

2005年以来,世界各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相继成立。P2P网络借贷因其灵活性、便捷性等特点深受广大客户喜爱,同时,由于我国长期的金融压制、投融资者的强烈需求、互联网的普及等原因,P2P网络借贷在我国极受欢迎。自2007年我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以来,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展。然而,随着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飞速发展,其高风险也逐渐暴露出来。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缺乏,征信缺失等原因,问题平台数量逐年递增,平台坏账、老板跑路事件不断。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630日,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数量已达到3547家,问题平台802家,占22.61%成交量达到825亿元,贷款余额2391亿元。[4]

(二)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模式及其运作机制

在西方国家,P2P网络借贷基本上都是以信息中介的形式存在。我国征信系统发展较为欠缺,P2P发展形式多种多样,总结起来,基本上存在以下三种发展模式:第一,无担保纯线上模式。在此模式下,P2P平台坚持了中介性质,平台本只负责制定相关交易规则,通过收取服务费维持平台的正常运转,由借款人发布借款信息,投资人公开竞标的方式达成交易。贷款风险爆发时,P2P网贷平台不承担赔付责任,贷款违约风险由出借人承担。《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我国P2P借贷平台的信息中介性质,此模式将成为我国未来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主流模式。第二,有担保线上模式。此类模式包括风险准备金、担保公司担保、保险公司担保、抵押担保四种模式。风险准备金模式下,P2P网贷平台会建立资金账户,并将该资金进行托管,当借款出现违约时,网贷平台会动用风险准备金,以此来保障贷款人的利益。担保公司担保模式下,由第三方担保公司或关联担保公司为投资者的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当借款人无法还款时,由第三方担保公司或关联担保公司先行偿付。保险公司担保模式即为了分散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有些P2P网贷平台司与保险公司展开合作,保险公司以担保人的身份为P2P平台分担风险。一旦借款人信用风险爆发,保险公司将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部分或完全赔付。抵押担保模式即与银行借贷相似,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要求借款人以房产、汽车等作为抵押来借款,当借款发生逾期或违约时,P2P网贷平台通过处理抵押物获取对投资者的赔付资金,以此来保障投资者利益。第三,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性,有些P2P网贷公司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平台一方面在线上公布借款人法人信息并吸引投资者投标,另一方面通过线下审核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并开发贷款端客户,为开发更多客户,有些P2P网贷平台甚至与第三方贷款机构如小贷公司等展开合作。

三、P2P网络借贷投资者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借款人风险

借款人信用风险是投资者面临的最主要风险。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独特的运行方式,绝大多数贷款人与借款人通过线上完成交易,贷款人根据网贷平台发布的借款人信息和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判断是否贷款给借款人。然而,由于不同平台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不同,借款人发布的信息并不能完全体现其风险特点,甚至有些人会通过发布虚假信息来获取借款,贷款人并不能真正掌握借款人借款的用途及去向,与传统的借贷相比,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借款人违约风险。

(二)借贷平台风险

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也是投资者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由于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缺失,法律制度不健全,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资金托管、风险控制及内部人员管理方面都还很欠缺,一些网贷平台从事増信等超出P2P网贷平台业务范围的活动,甚至有一些网络借贷平台从事非法投资、恶意圈钱等活动,这几年,我国网络借贷平台倒闭、老板跑路等事件屡见不鲜,致使投资者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三)贷款人自身风险

除了受借款人信用风险及平台风险影响外,贷款人还面临自身的风险。目前,我国许多P2P网络借贷投资者缺乏专业的理财知识,在投资分散度、平台风险识别及借款人信用风险辨别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投资者缺乏充分的理财知识容易造成其投机性心理较强、易选择高风险的理财产且投资分散度较低,这对投资者自身利益的威胁较大。

(四)法律及政策环境风险

自从《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颁布后,我国有关P2P网络借贷行业的监管逐渐明晰,但相关法律制度及监管细则还有所缺失,造成我国P2P网贷行业较为混乱、风险多发的现状。《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我国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性质,然而,这几年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在缺乏监管的环境下发展,大部分平台业务已经超出了信息中介的范围,一些平台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一旦监管细则颁布,大部分平台将不符合要求,投资者面临着严重的法律及政策环境风险。

四、大数据背景下我国P2P网络借贷投资者风险控制对策

(一)充分利用大数据识别借款人风险

借款人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其借款逾期或违约方面。P2P网络借贷平台一般在贷款前根据其信用风险计算方法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并披露借款人相关信息。由于我国征信记录的缺失,且平台风险控制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致使其公布的借款人信用等级并不能完全揭示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对此,投资者除了应关注平台公布的借款人信用等级外,还应关注借款者发布的“软信息”,例如对借款用途的描述,社交网络认证等情况,拥有自主识别风险的能力。此外,P2P网贷平台还应增强自身风控能力,优化平台信用风险评估方法,提高风控水平,为投资者有效辨别借款人分先提供有效参考,促进投资者对借款人风险的识别。

(二)对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甄别

新的监管意见已经明确提出P2P网贷平台信息中介的地位,平台不得增信。但是依然有大量的平台存在自身担保问题,也有众多的平台存在资金池嫌疑。首先,投资者需要考察平台的运营状况是否良好;在数据盛行的当代,投资者可通过互联网快速获取平台相关信息,对平台的坏账及资金去向进行考察,有助于投资者辨别问题平台。其次,平台业务是否预留风险准备金,是否对资金进行托管;实践证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借款者多为未能达到银行借款标准的高风险群体,因此,其违约率较高,一旦风险爆发,平台的风险保障措施对投资者将十分重要。最后,投资者还应核实平台老板的征信及资产状况。

(三)投资者自身风险控制

投资者的风险偏好程度及其理财观念对投资者的风险影响较大,为控制投资者本身带来的风险,首先,投资者应不断学习投资理财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的投资理财知识;其次,要有计划的投资理财,保持平衡的心,以投资者而非投机者的心态面对对p2p网络借贷;最后,应正确认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并有计划的将投资进行分散。

(四)关注P2P网络借贷相关信息

国家的政策及监管细则将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啊产生重大的影响,并影响至投资者的利益。为防范国家政策及法律带来的风险,投资者应密切关注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有关信息,按照一般不得相关监管意见,选择否和要求的信息中介平台,以防止平台发展不稳定带来的风险。对于相对金融机构规模较小的P2P网贷平台来说,领导者的征信及资产状况对平台稳健发展的影响重大,因此,投资者应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优势,搜集平台相关信息,确保投资平台的稳健运营,以此来规避平台倒闭风险带来的损失。

参考文献:

[1]卢馨,李慧敏.P2P网络借贷的运行模式与风险管控[J].改革,2015,02:60-68.

[2]吴晓光,曹一.论加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J].南方金融,2011,04:32-35.

[3]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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