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标签 | 网站地图 现代商业杂志社-国内统一刊号:CN11-5392/F,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3-5889,全国中文流通经济类核心期刊
热门搜索:跨境电商 构建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大学生 互联网 财务管理 信息化 目录 大数据 现代商业杂志

国际贸易

当前位置:主页 > 文章导读 > 国际贸易 >

数字贸易壁垒评价指数及影响因素研究

2022-09-17 22:32 来源:www.xdsyzzs.com 发布:现代商业 阅读:

刘传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项目:该文章为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21-ZZ-174

摘要:数据的全球治理则需要国际、区域、国家和地方层面上的法律、公约、协议、标准等规则的统一。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包括数字服务贸易数据管制壁垒,数字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壁垒和市场准入壁垒。本文首先对世界50个国家2014-2020年间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进行了分析,并利用引力模型对相关数据进行了实证回归分析,以求探讨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对贸易规模产生的影响。从结果上来看,(1)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将给出口带来负面影响,双方成负相关关系,其对进口国的影响更为明显,会显著降低数字贸易自由化程度;(2)进口国经济实力越高越有利于贸易出口,而出口国的经济实力高低对贸易规模的影响缺乏显著性;(3)地理距离的远近影响到数据传输的成本,共同语言影响到交流成本,这些与贸易出口间均是正向的相关关系,而是否有相同的货币并不是影响出口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数字贸易壁垒;评价指数;OLS回归分析

一、序论

目前中国已将数字经济确定为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数据已经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加之受地缘政治、金融危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传统国际贸易已出现较大程度变化,很多国家开始重点发展国内贸易,但是只有国际贸易才能大幅度的促进技术交流、产业升级、生产效率提升,所以数字贸易正在悄然兴起。受制于不同国家间数字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性,各国在数字贸易政策和接受程度上存在较大差异,这些差异已经成为阻碍数字贸易发展的主要障碍。此前对于数字贸易壁垒的研究主要是通过 OECD 提出的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进行国内外壁垒的分析比较,但是很少有学者对数字服务贸易壁垒进行研究,且大多只提及数字化给服务贸易带来的在壁垒形式和规则制定等方面的影响,但对于数字服务贸易壁垒的量化评估与对数字服务贸易出口的影响还不是非常完善。因此,本文运用系统分析手段对数字服务贸易壁垒进行分析与探究,有利于更好的了解到当前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状况并对其进行合理分析,也能够为政府以及企业开展数字服务贸易提供一定的参考建议。

二、文献回顾

服务贸易自身具有一定特点,其具备无形性,这就使得服务贸易壁垒的形式不容易被发现。Dee(2001)[1]认为服务贸易壁垒一般情况下会以法规形式来对外国服务者的传送产生消极的阻碍作用,其并不会运用提升税负等手段来达到贸易保护的目标。通过对OECD成员国政府分析发现,政府会监督与管理其数量等,为本国服务行业发展创造空间,在价格制定方面等都更倾向于本国的服务者。另外,在政府对服务业市场准入做出有关规定时,政策会比较严格,这也使得外国服务者成本变高。颜娟(2006)[2]通过对相关例子的分析指出服务贸易的有关特性,其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具有隐蔽性,这种特性提高了政府管制的压力,使得政府管控雪上加霜。同时还具备广泛性,服务贸易包含不同方面,几大代表性贸易行业被包含在内,例如金融行业以及通信行业等。除此之外,在GATS中还规定了其他九个部分,例如建筑以及教育等,在这些行业之下具体设立了不同的子部门,数量以及种类都比较多,能够包含各种各样的交易,而较为丰富的贸易种类需要依据各个行业的自身特点做出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

关于数字服务贸易壁垒,OECD构建了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性指数数据库,用以量化各国政策对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的限制程度,有学者利用该数据库对数字化时代中国服务贸易存在的壁垒进行研究,发现中国主要在电信设施连通性、跨境电子交易监管、跨境支付系统兼容性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巨大鸿沟(陈秀英和刘胜,2019)[3]。王拓(2019)[4]OECD框架下对数字服务贸易内涵进行解释,认为数字服务贸易是通过电子网络提供的服务,且通过对比研究发现,中国在全球44个主要经济体中拥有最多的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性政策。 陈寰琦(2020)[5]认为签订“跨境数据自由流动”对数字服务贸易产生了积极作用,同时贸易双方经济水平并不是非常平均,二者之间差异性非常明显,数据在贸易发展进程中所起到的效果是非常强的。周念利(2020)[6]研究发现,贸易双方在签署的RTAs中涵盖美式数字贸易规则可显著促进双边数字贸易发展,数据存储以及数据流动等所起到的贸易促进效果更强。数字服务贸易壁垒有关探索与两种限制息息相关,联系非常密切。经过研究可以看出,数据流动限制壁垒在贸易发展进程中会产生很大消极影响,阻碍意义比较大,对于数据密集型企业来说所收到的影响是更大的。但是相关探索对数字服务贸易壁垒以及服务贸易间的联系关注度不高。因此,本文尝试研究其二者的关系。

三、国际数字服务贸易壁垒现状的评价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认为,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交易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及异地仓储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而阿里研究院发布的《2016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报告》认为广义的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手段达成交易的跨境进出口贸易活动;狭义的跨境电子商务概念特指跨境网络零售,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跨境支付结算、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贸易新业态。相比以上两个概念,数字贸易更突出数字化的产品和服务贸易。它不仅是基于信息通信技术的实物交易,还包括数据、数字产品等数字化的服务,范围更加广泛。

服务贸易壁垒更为隐蔽,更加复杂,在实际中并没有精确的、客观的数据,较为合理的统计计量方法加以评估。本文在基于GATS承诺的频率指数方法的基础之上,就2014-2020年世界50个经济体在数字服务贸易方面的总体壁垒情况进行了加权赋值,用以分析服务贸易壁垒所存在的问题,尽量的反映出服务贸易壁垒的基本特点与其对经济的影响。同时,借助OECD服务贸易限制性指数作为基础指标,DSTRL主要涵盖下述政策领域:基础设施、电子交易系统、知识产权、监管机构和其他,上述指标中有则为1,反之为0,最后再对重要特性完成赋权加总,最终结果越高表明数字服务贸易壁垒越严重。

从结果上来看,过去六年间50个国家都从不同层面上更加注重对数据的保护。从横向来看,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最高的前五个国家分别为中国(0.50)、哈萨克斯坦(0.44)、南非(0.34)、阿根廷(0.32)、印度(0.3),限制指数最低的五个国家为哥斯达黎加(0.04)、加拿大(0.06)、澳大利亚(0.08)、爱沙尼亚(0.08)、卢森堡(0.08),此外美国和英国的指数均为0.083、日本0.087、韩国0.132。由此可见,中国在样本时间范围内的数字服务贸易壁垒程度依旧非常高,需要完善相关法规与监管机构,制定推进与开放数字经济细则。从50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值来看,平均值维持在0.0420.52,总体平均值为0.192,发达国家普遍指数较低,发展中国家具备更多约束性壁垒。

从纵向比较来看,多数国家指数基本维持不变,个别国家即使增值幅度也较小,例如中国的指数2014年为0.492020年为0.51。虽然近几年来,中国的电信基础设施有了极大的提升,但是由于数据安全保护法律和监管机构的不健全,中国在数据跨境流通方面存在不通畅的问题,特别是在国际软件联通和数据监管方面较为缺失。自从中国改革开放、加入WTO以来,中国的经济和贸易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值,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中国数字经济与数字服务贸易方面的完善机制也需要像提升优质营商环境的速度一样快。

四、国际数字服务贸易出口规模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本文实证分析数据来源,主要为经合组织DSTRI数据库内选取的10个出口国和32个进口国2014-2018年的双边服务贸易出口流量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选取的出口方样本包括:澳大利亚、德国、俄罗斯、法国、加拿大、美国、葡萄牙、日本、意大利、中国,选取的进口方样本包括:阿根廷、爱尔兰、澳大利亚、巴西、比利时、冰岛、波兰、丹麦、法国、韩国、加拿大、捷克、拉脱维亚、卢森堡、美国、墨西哥、南非、葡萄牙、瑞士、沙特阿拉伯、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希腊、新西兰、匈牙利、印度、印尼、英国、智利、中国。

本文首先在引力模型中增加了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性指数进行实证分析,从结果中可以看出,贸易出口的均值为17.92,最小值为0.000,最大值为23.66,这说明贸易出口样本数据存在一定差异性。出口国的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均值为0.157,样本数据具备离散性,进口国的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均值为0.162,方差是0.077,数据分布存在一定波动性;出口国GDP均值整体高于进口国;两国地理距离均值为8.313,10.4%的国家有共同语言,4.1%的国家有相同货币。

从结果中来看,出口国的数字服务贸易壁垒(DSTRIi)、进口国的数字服务贸易壁垒(DSTRIj)、两国地理距离(lndist)与贸易出口(lnexport)的相关系数均为负,说明出口国的数字服务贸易壁垒、进口国的数字服务贸易壁垒、两国地理距离与贸易出口均存在一定的负相关关系。出口国GDP(lngdpi)、进口国GDP(lngdpj)、是否有共同语言(comlang)、是否有相同货币(comcur)与贸易出口(lnexport)的相关系数均为正,说明出口国GDP、进口国GDP、是否有共同语言、是否有相同货币与贸易出口均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自变量间的相关系数绝对值多数低于 0.8,表示模型没有明显的多重共线特性。计算各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值均在10以下,进一步证实了模型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其次,进行OLS回归方程检验,分别从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对出口的影响(模型1),加入国家效应(模型2)和时间效应(模型3)后分别对出口的影响三个方面构建模型。模型如下:

模型

方程的𝐸𝑥𝑝𝑜𝑟𝑡i代表数字服务贸易出口的总额,𝐷𝑆𝑇𝑅𝑙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控制变量为GDP、国家间的距离、是否语言相同、是否货币相同等可能控制贸易的成本。

从结果中可以看出,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对出口规模之间是负向的关系,并在1%的水平上显著,逐步加入国家效应和时间效应,后三个模型的F统计量分别为28.72、151.0、120.9,对应P值均为0.000,这说明各模型整体均是显著的。

出口国的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在三个模型中回归系数均为负,说明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贸易出口规模的增长,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出口国的数字服务贸易壁垒较为严重所造成的,而这一情况在进口国也同样存在;GDP的系数为正但没有显著性,这说明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贸易出口规模的增长但不明显;两国地理距离、是否有共同语言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这也说明距离越近,两国间网络运营规则、普及程度、基础设施完善程度都更接近,更有利于数据的跨境流通,往往会先从临近区域租赁基础设施开始。然而,是否有共同货币的回归系数在三个模型中均不显著,这表明其并不是影响贸易出口规模变动的主要原因。

五、中国数字贸易发展的建议

(一)构建多主体联动的互联网商务新生态

以平台牵头、政府支持、企业参与,打造融合多主体的互联网电商平台,推动跨境数字贸易发展。结合现有跨境电商平台基础,进一步向更大范围开放平台、整合资源、鼓励和支持外贸企业参与新生态体系建设,争取率先形成规模经济,抢占全球企业平台和外贸制造的双发优势。同时,支持国内平台企业通过投资或并购的形式走向海外,提前布局,开展海外营销和属地化服务,贴近当地市场需求,鼓励优先发展规模贸易经济。

(二)推动线下数字新业态发展,构建数字经济新产业

依托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各类加工区、保税区、空港经济区等发展跨境保税进口,布局无人便利店、全球精选店、智能无人柜等多形式新型贸易实体。同时,完善跨境支付系统,实现不同币种间的便捷、安全和低成本结算,鼓励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开展国外业务,利用WTO等国际组织的标准和协商体系,帮助企业客服国际化支付带来的阻力。

(三)促进信息互通,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

借助信息化技术,推动外贸企业转型,转变市场方向,努力开拓新的市场。一方面可以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转变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另一方面借助“一带一路”发展契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国家,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业务布局,鼓励企业从事技术服务贸易,支持企业在科技资源密集的国家和地区设立海外研究研发中心,加快融入国际创新体系。

(四)完善数字服务贸易与数字要素流通相关法规

迅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鼓励数字服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分工,提升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数据的权属包括数据主权和数据权利两个方面,要明确国家对数据的主权和管辖范围,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合理、有序、有度地开放相关数据资源。数据贸易的初期需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也需要开拓新的数据应用市场。应尽快建立数据收益补偿机制,真对数据价值被数据服务提供商垄断的情况,提供全球性的数据收益补偿,确保数据可以像传统商品一样为各级从业者带来收益,从而保障数据输出国的应有权益,调动各国数据开放和流通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 Dee,Philippa and Kevin Hanslow, Multilateral Liberalisation of Services Trade in Robert M.Stern,(ed.)Services i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Ann Arbor,2001.  

[2] 颜娟.我国应对服务贸易壁垒的对策研究[D].福州大学出版社,2006.

[3] 陈秀英,刘胜.数字化时代中国服务贸易开放的壁垒评估及优化路径[J].上海经济,2019(06):5-15

[4] 王拓.数字服务贸易及相关政策比较研究[J].国际贸易,2019(09):80-89.

[5] 陈寰琦.签订“跨境数据自由流动”能否有效促进数字贸易--基于OECD服务贸易数据的实证研究[J].国际经贸探索,2020,36(10):4-21.

[6] 周念利,陈寰琦.RTAs 框架下美式数字贸易规则的数字贸易效应研究[J].世界经济,2020,43(10):28-51.

推荐内容
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