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农产品贸易合作现状及竞争力分析
康成文 李玉吉 (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摘要:泰国是中国必不可缺的农产品贸易合作伙伴,也是最早参与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家之一和RCEP成员国之一,分析中泰双方农产品贸易合作现状及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在分析中泰农产品贸易合作现状的基础上,选取UN Comtrade最新数据,运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竞争力指数以及贸易互补性指数对中泰农产品竞争力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中泰农产品贸易规模扩大、中国-泰国出口的农产品贸易整体互补性较强、中泰双方具有显示性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并不重叠、泰国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对中国的农产品贸易市场具有重要的补充作用。 关键词:中国;泰国;农产品贸易;竞争力 引言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至今,中泰两国政府签署了一系列协议,以促进双方贸易便利化、质量安全保障,以及在农产品领域的贸易合作。中泰农产品双边贸易规模巨大,且呈现稳定递增的态势。中泰两国在农产品贸易领域有广泛的合作空间,随着双边关系的不断加强与合作机制的持续完善,中国与泰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合作在未来有望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探究中泰农产品贸易的合作现状,将有助于分析总结中泰两国当前的经贸合作形势,进而更加准确的研究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的竞争力。 一、中泰农产品贸易合作现状 1.中泰农产品贸易结构分析 随着中泰两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农产品质量与数量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使中泰农产品贸易规模的持续扩大。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结构逐渐多样化,除了传统的水果蔬菜和粮食类产品外,水产品和畜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也逐渐成为贸易的重点。此外,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方式也逐渐多样化,除了传统的边境贸易外,还通过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等新型贸易方式进行交易。 根据UN Comtrade最新数据显示,选取2013-2022年中国与泰国农产品进出口数据进行分析。自中国“一带一路”建设以来,中国从泰国进口的农产品贸易额呈现“波动式”稳定增长,由2013年的41.37亿美元增长到2022年的123.47亿美元。2013-2015年,中国从泰国进口的农产品贸易额呈现平稳增长的趋势。直到2016年,泰国由于遭受严重的旱灾,农产品产量受到巨大影响,中国自泰国进口的农产品出现“入坑式”下跌[1]。2017-2022年,中国自泰国进口的农产品开始大幅增长,虽然2020年全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仅对全球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导致全球经济衰退,进出口贸易的大幅下降,也给中泰双方的农产品贸易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但中泰两国之的间农产品贸易仍呈现逆势增长的趋势。整体而言,2013-2022年,中国对泰国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长期处于逆差地位,且逆差的趋势还在不断的扩大。即使如此,中国向泰国出口农产品的贸易额增速虽缓,但也基本保持增长态势。 2.中泰农产品贸易的比较优势及互补性分析 由于学术界关于农产品对应的统计口径并无统一标准,存在一定差异,文章采用适用面最广泛的分类方法,即HS编码,并选取1~24章的农产品作为文章研究对象,分别是第1类“畜产品”、第2类“植物产品”、第3类“动植物油脂产品”以及第4类“加工农产品”[2]。 (1)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计算公式如下: ![]() 式中,RCAxij代表国家i产品j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Xij、Xwj分别代表国家i、国家w世界对应的产品j的出口额;Xi、Xw分别代表国家i、国家w世界对应的所有产品的出口总额[3]。若RCA>2.5时,则说明某国某产品的贸易出口额远大于世界出口额,此时该国此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处于极强地位;若RCA在1.25与2.5之间时,此时该国此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处于较强的地位;若RCA在0.8与1.25之间时,此时该国此产品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但不显著;若RCA<0.8时,则说明某国某产品的贸易出口额远小于世界出口额,此时该国此产品的贸易竞争力处于较弱的地位。 根据UN Comtrade最新数据,选取2013-2022年的HS分类数据进行分类分析。在这一时期,中国出口的农产品中HS03、HS05、HS07、HS13、HS14、HS16、HS20所涉及的农产品竞争优势较强,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较高,主要涉及了蔬菜、果蔬制品、虫胶、树胶、树脂以及水产品制品,其中,水产品、虫胶、树胶、树脂、水产品制品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长期大于1.25,说明此类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比较显著。2013-2022年,中国出口农产品的RCA指数整体在0.3-0.4之间,这说明了中国的农产品的贸易竞争力在国际市场上较为弱势。泰国出口的农产品中,有15类农产品拥有较强的贸易竞争力,分别为HS02、HS03、HS05、HS07、HS08、HS10、HS11、HS12、HS14、HS16、HS17、HS19、HS20、HS21、HS23,集中于第1类“畜产品”、第2类“植物产品”以及第4类“加工农产品”。其中,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制品等细分农产品RCA指数已连续十年超过9,说明其具有极其显著的竞争优势。2013-2022年,泰国出口农产品的RCA指数整体在1.5-2之间波动,由2013年的1.68增加至2022年的1.73,这说明了泰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并且还在不断的扩大。 相比之下,中国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农产品仅有泰国的二分之一,泰国整体而言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种类更多,但是中国的虫胶、树胶、树脂等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泰国更具有竞争优势。 (2)贸易互补性指数 贸易互补性指数(TCI),计算公示如下: ![]() 式中,RCAxik与RCAmjk分代表用出口、进口衡量的i国、j国k产品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 其中,Xik、Xi分别代表国家i产品k、所有产品的出口总额;;Xwk、Xk分别代表世界产品k、所有产品的出口总额;Mjk、Mj分别代表国家j产品k、所有产品的进口总额;Mwk、Mw分别代表世界产品k、所有产品的进口总额[4]。两国某产品贸易的互补性与TCI数值成正相关,TCI数值越大,两国某产品贸易互补性越强。 由图1可知,以中国为进口国,泰国为出口国时,HS08(水果)、HS11(麦芽、淀粉、面筋)、HS17(糖及糖食)具有极强的互补性,2022年对应的TCI指数分别是3.62、5.38、3.33。另有3章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较强,分别是HS03、HS08、HS10、HS19,主要包括面粉类制品、水产品与水果。由此可见,以中国为进口国时,植物产品的互补性较强,说明中国对泰国农产品的依赖性较强。2013-2022年中泰农产品贸易TCI指数均大于1,且数值每年都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说明中泰之间的农产品贸易不但具有互补性,且互补性逐年增强。 由图2可知,以中国为出口国,泰国为进口国时,HS03、HS13、HS14所涉及的农产品互补性较强,分别代表鱼、甲壳动物等水产品、树胶、树脂、虫胶及其他植物汁、液、编结用植物材料和植物产品。2022年对应的TCI指数分别是1.26、2.31、2.71,涉及的三种农产品主要为“动、植物产品”,说明以泰国为进口国时,动、植物产品的互补性较强。中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均在0.25-0.3之间,有7种类别的农产品互补性指数长期为0,说明以中国为出口国时,中泰农产品贸易整体契合度较低,互补性较弱。 整体而言,中泰两国在多种产品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尤其突出的类别是第2类“植物产品”。以中国为进口国,泰国为出口国时,两国农产品的综合贸易互补性较强。 ![]() 图1 中泰农产品贸易TCI指数(以中国为进口国) 数据来源:由UN Comtrade 计算所得 ![]() 图2 中泰农产品贸易TCI指数(以中国为出口国) 数据来源:由UN Comtrade 计算所得 三、中泰农产品竞争力分析 贸易竞争力指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 式中,TCij代表i国j产品的TC指数;Xij、Mij代表i国j产品的出口额、进口额,TCij表现为i国j产品进出口贸易差额与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率,产品竞争力越强,则TCij取值越接近1;反之,该产品竞争力越弱,则TC取值越接近-1;当TCij>0时,竞争力较强[5]。 由图3可知,2013 ![]() 图3 中国农产品贸易的TC指数 数据来源:由UN Comtrade 计算所得 由图4可知,对于泰国而言,贸易竞争力指数大于0的农产品主要有10类,其中分别是HS01(活动物)、HS02(肉及食用杂碎)、HS06(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HS07(食用蔬菜、根及块茎)、HS08(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HS10(谷物)、HS11(制粉工业产品;菊粉;淀粉;麦芽;面筋)、HS16(甲壳动物、鱼、肉、软体动物以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HS17(糖及糖食)、HS19(淀粉、粮食粉、谷物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HS20(淀粉、水果、蔬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HS21(杂项制品)以及HS22(饮料、酒及醋)的贸易竞争指数均大于0且接近1,这说明上述所涉及的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优势较强,其中HS02、HS10、HS11、HS16、HS17、HS20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2022年,对应的TC值分别为0.64、0.55、0.64、0.89、0.82、0.73,主要包括肉及食用杂碎、谷物、制粉工业产品、面筋、水产品制品、糖及糖食、果蔬制品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整体而言,2013-2022年,泰国农产品的贸易竞争力指数均大于0,虽然增速较为缓慢,但数值较大,说明上诉的泰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 图4 泰国农产品贸易的TC指数 数据来源:由UN Comtrade 计算所得 四、中泰农产品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中泰农产品贸易存在的问题 中泰之间的农产品竞争力有强弱之分。一方面,根据本文上述研究,泰国农产品的贸易竞争力指数明显高于中国,具有更强的国际竞争力,而中国拥有浓厚的历史底蕴、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适合农作物生长的地理环境,部分农产品依附得天独厚的环境,在国际市场上更有竞争力。另一方面,根据上述研究可知,中泰两国农产品的综合贸易互补性较强,中泰两国多种农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以中国为进口国时,多种农产品互补性指数为0,互补性较强的类别仅有三种,说明综合贸易互补性较弱。 农产品出口质量良莠不齐。随着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国民对农产品的品质与档次均有更高的需求,中泰双方进行农产品贸易时,产品质量低会致使中泰两国的经济利润与信任度大打折扣,对国家口碑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其中,物流速度是限制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巨大难题之一,相较于我国外贸运输基础设施的完善发达,泰国的物流系统以及铁路系统显得较为落后,这会严重影响产品的运输效率,特别是运输水果、时蔬等注重时效的农产品,会间接的影响农产品出口的质量。另外,如农药残留超标、产品质量不稳定等问题则会影响消费者对他国农产品的信任度和购买意愿,出口农产品的质量低下会严重影响中国与泰国的经贸关系和谐发展。 2.促进中泰农产品贸易的对策建议 结合上述研究,文章围绕国家层面、全行业层面、企业层面提出以下建议,以促进两国农产品贸易良性循环。 增强政策支持力度。两国政府应采取相关农业扶植政策,科学利用宏观调控扶植并落实相关政策,完善国家间的合作机制,加快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减免税收,实现双方贸易的便利化。并且可以利用中泰双方农产品贸易的优点开展合作业务,进一步深化中泰双方农产品贸易的产业链,以此降低贸易成本,拓宽中泰两国在农产品贸易方面的合作,加强对农业产业融合的检测与管理,提高农产品进出口质量检测。 培养农业领域的人才。国家要大力培育农业方面的高素质人才,培养一批既懂农业又懂管理、懂市场的专业人才,建立完善的农业知识体系,通过设立相关专业、定期开展培训与研讨会等方式,提高农业领域人才的综合素质。对农业领域的人才给予一定的技术资金支持,支持农民绿色生产,促进农业领域相关法律的完善。 提高农产品进出口附加值。国际市场竞争激烈,深入挖掘两国各自地域的特色农产品以及具有各自民族特色的农产品,要不断地提高产品附加值,避免直接出售初级农产品,进一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例如将传统农产品加工成预制食品、方便食品与保健品等,并进行有力的推广,将能有效增强本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在两国分别设立民族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示范基地,深化技术合作与营销推广,推动中泰农产品贸易的规范化与规模化合作,促进农产品的多样性发展,以此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适应国际市场激烈竞争的环境。 参考文献: [1]李雪平,李敏.“一带一路”背景下中泰农产品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研究[J].决策咨询,2021(6):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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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数字贸易‘中式规则’对贸易强国建设的影响研究”(23BGJ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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