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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船船员培训管理研究

2021-02-23 18:11 来源:www.xdsyzzs.com 发布:现代商业 阅读:

李常青  王秀元  神华中海航运有限公司

摘要:海船船运是当前运力最大的运输手段之一,尤其在国际贸易交易中,航运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航运工作中,运输安全是航运管理的重中之重,只有保障运输安全才能进一步提升国家经济的全面发展。现阶段,科技水平不断发展,科技因素已经不再是导致航运事故的主要原因,人为因素成为事故高发的主要诱因,因此对海船船员素质的培养至关重要,而对船员进行必要的技术理论培训是全面提升海船船员综合素质的主要渠道。在此背景下,本文结合作者的实际工作经验,以海船船员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为依据,对我国海船船员培训管理工作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有效提升我国航运事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海船船员;培训管理;质量体系

一、海船船员培训管理概述

(一)海船船员培训定义

新世纪以来,我国国内经济和国际贸易水平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海上航运系统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物流体系,近十年来快速壮大。在海上航运系统中,海船船员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海船船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直接关系到航运的安全和效率,因此对海船船员进行定期培训是海事部门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

在我国,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海船船员,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首先,海船船员必须年满十六周岁;其次海船船员必须经过相关身体检查,并符合规定条件;第三,海船船员必须完成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最后,海船船员必须持有《海船服务簿》。据不完全统计,截止至2019年底,我国海船船员约有85万人,其中近三分之一是远洋商船中的高级船员。另外我国有近八十所具有航海专业的高等学府,每年可招收近十万航海专业学生进行培养。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海员培训机构最多的,同时拥有海船船员最多的国家。但是不得不承认,尽管我国船员基数大,但是真正拥有较高技术水平的船员缺较少,海船船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海上运输事业的发展。

(二)海船船员培训种类

STCW78公约中提及到的海船船员培训内容约近三十种,近三十种培训内容中既有所有海船船员必须掌握的《熟悉和安全基本培训》,也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需要掌握的《高级消防培训》等。总结来说,海船船员培训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资格证书考试培训:指的是船员在任职船长、高级船员等职务前参加的相关职务业务培训。(2)特定类型船员特殊培训:是指船上的特殊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海船国际公约规定进行的特殊性培训。(3)海船船员专业培训:指的是国家海事机关等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海船船员进行的必要的培训。(4)船员技术业务和知识培训:指的是为海船船员提供的为了保障其适任能力而进行的培训,另外为了保证海船船员技术能力能够跟得上当前海运科技的发展,也必须对海船船员的知识体系及时进行更新。(5)船上培训:船上培训指的是海船船员在完成一系列必要理论培训后取得海船适任证书,在正式进行海运工作前,在船上进行的船上培训,船上培训主要作用是保证海船船员的理论知识能够与实践能力相结合,通过船上培训能够有效提升海船船员的职业技能,能够对船员综合能力进行客观的评价。

(三)海船船员培训内容

海航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海船船员需要长期持续的接受教育与培训,总结来说,我国海船船员必须接受的培训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船员上船前的系统教育;第二,船上培训;第三,在职陆地培训。首先,上船前系统教育的培训对象主要是航海院校的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在校期间接受了全面系统的航海理论教育,为他们之后的航运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来说,我国主要承担航海教育与培训的教育机构是本科级别和高职高专级别院校。其次,船上培训指的是船员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最近本操作技能后,在船上进行的实践环节。通过系统教育,船员已经掌握了一定的基础知识,获得了相应的基本技能,但是他们距离成为一名合格的船员来说,还有很大的距离,只有学以致用,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实际应用在工作中,才能真正发挥出他们的作用,才能检验出船员的适任能力。另外,船员只有设身处地的置身工作环境中,才能具有最真实的感受,因此如果缺少船上培训环节,船员不可能成长成为一名合格优秀的海船船员。第三,在职陆上培训指的是海船船员获得上船航海资格并获得其他更高级资质后,在陆地上接受的更专业的知识培训。当前我国海船船员的在职陆上培训主要指的是对船员进行履约任职培训以及职务晋升培训等。

(四)海船船员培训管理机构和内容

1.海船船员培训管理机构

我国海船船员培训管理的直接管理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各省市根据海事局的要求和部署对所辖范围内的船员进行培训和管理。包括对船员任职资格的考核,对船员资格证书的印发等。在海事局的领导下,我国全国范围内实施船员统一管理,统一规范和统一标准。具体来说,甲类船员适任证书由广东、上海、山东、天津和辽宁五个海事局负责管理,乙类、丙类和丁类船员适任证书以及海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等证书则由黑龙江、辽宁、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广西、广东、福建等二十个省海事局以及下属分支机构进行管理。

2.海船船员培训管理内容

首先,海船船员培训管理机构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对船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STCW78公约是我国对海船船员进行管理和约束的最基本的指导文件,海船船员必须完全尊崇符合公约中的所有规定,它也是海船船员培训的最低标准,如果国家船员不能满足STCW78标准,则该国就无法进入履约白名单。

其次,国家海事部门应该定期对海船船员培训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查和核准,必须保证相应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自1997年起,我国海船船员培训机构就实行许可制,国内所有开展海船船员培训的机构在办学前必须取得海事机构的验收,验收合格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学员培训。另外对于已取得培训许可证的机构,每两年还需要接受一次全面的审核评估,评估合格后可继续进行培训,评估不合格则应该及时进行整改调整,甚至强制取消培训资格。

第三,对海船船员培训机构的培训过程进行咨询和管理。(1)对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判断培训机构是否符合培训要求以及进行培训的教学人员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另外还要对培训机构的培训场地、培训设备等进行审核,确保培训机构培训规模和培训地点、项目都符合国家海员培训要求。(2)对培训机构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参加培训的学员是否符合培训资格,主要对海船船员的年龄,身体情况,持证情况以及经验经历等进行审核。(3)对培训机构进行现场实地检查,保证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海事机构的要求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其中现场实地检查在按流程履行检查程序外,还需要对船员的实际训练情况进行核实。海航工作是一项需要极强动手能力和实际经验的工作,因此培训机构应该投入足够的建设资金进行实际航海环境的构建,另外还应该对训练中的易耗品进行及时购买更换,保证培训机构内部训练设备始终处于可用状态。

二、我国海船船员培训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我国海船船员培训管理现状

1.我国海船船员培训管理的发展历程

我国具有较长的海岸线,同时是海航航运系统较发达的国家之一,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海船船员的培训管理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

STCW78公约建立之前,港务部门是我国海船船员培训的主要负责机构,这一阶段我国的船舶种类较少,航运事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且航运路线多为国内路线,因此对船员培训的管理也较为松散。港务部在这一阶段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船员进行培训和管理,但是由于这种规章制度多为部门规章,因此管理效力和有效性都较低。1978年,STCW78公约在国际上生效,1981年我国向国际海事组织提交了申请加入组织材料,1984STCW78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公约生效后,我国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不断促进我国海上航运事业的发展,同时为了让海船船员更好地适应航运事业发展,在这一阶段我国出台了大量法律法规对我国海船船员培训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通过一段时期的科学培训,我国船员整体素质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是需要正视的是,由于我国处于改革开放的初级阶段,国内各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以及人们的思想理念都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国内各地区虽然有统一的船员培训计划和培训要求,但是在具体实施上却有着较大的差距,总体上表现为东南地区海船船员的培训管理水平较高,而西北地区海船船员培训管理水平相对较低。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对海船船员的培训管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国内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船员培训管理也逐渐变得越来越市场化,中国海事局制定了完整的船员培训考核计划和规定,同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我国南北方培训机构之间的培训差距逐渐减小,船员培训工作基本能够保证公正合理,这一阶段的船员培训机构获得了航运机构和广大船员的广泛认可。

2.我国海船船员培训管理发展的相关依据

首先,我国海船船员培训管理最根本的指导规范就是STCW78公约,该公约是与海船船员实际工作和相关培训关系最紧密的公约。公约中规定,各国海事机构必须按照公约约定内容对船员进行日常培训和管理,同时要求负责船员培训的人员和机构按照公约规定对培训机构种类和级别进行审核,保证相关条件都符合培训要求。值得注意的是,STCW78公约中的规定和要求属于一种最低要求标准,各国从事海船船员培训的机构必须符合这一公约中涉及的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国家和机构不具备进入履约白名单的资格。其次,海船船员培训管理发展需要遵守国内的法律法规,近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规,例如《海安法》、《海商法》等。第三,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等对国内船员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界定了要求,在相应规则下培训结构和培训人员应该不断加强培训质量,保证国内海船船员的综合素质,进而保证海航航运的安全,加快我国海上经济建设的发展。最后,海船船员培训管理还应该遵循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性文件多为国内交通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文件,因此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船上培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基本安全专业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精通急救和船上医护专业培训》等,都是这对某一特定业务项目做出的具体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操作意义。

(二)我国海船船员培训管理存在的问题

1.海船船员本身存在的问题

首先,在系统理论教育阶段,国内当前的教育培训模式与其他专业教育模式相同,与学位教育有很大的关联,这种教育模式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且能够拓宽学生的就业面。但是这种教育模式也具有一定的劣势,学位教育将理论知识学习定为教学重点,而实际操作能力教育有所缺乏,甚至学生直至毕业都没有机会参加海上实训,对船员的实际航海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其次,在船上培训阶段,由于我国海航类院校学生规模庞大,但学校自身却没有足够的实习船队,因此我国国内一些大学采取的是将航海专业学生送入航运企业跟船进行培训的方式,,这种实习方式效果好坏还有待进一步讨论。最后,在职陆上培训阶段,目前我国大多数航运企业对员工的陆上培训工作都有所欠缺,多数企业虽然有良好的规划和愿景,但是培训内容却缺乏一定的针对性,最终导致海船船员职业技能和素质无法得到有效提升。另外由于航运企业管理人员不能及时更新自身理念,导致船员不能很好的与国际接轨,影响了中国船员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声誉。

2.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

首先我国海船培训机构缺乏具有理论知识和实际经验的师资队伍,尽管航海类院校有大量的航海教员,但是绝大多数教员已经长期没有在海船上工作过,他们所熟悉和掌握的信息都过于老旧,在授课过程中无法体现出时代性和针对性。另外,当前我国航海类院校内部师资力量变动性较大,很多院校和培训机构都聘请的是休假或退休的船长和轮机长进行任教,这些船长和轮机长虽然有极其丰富的实践经验,但他们毕竟不是真正的教师,没有经过专业的师范培训,教学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方式方法,因此他们讲授的课程很难吸引学生的兴趣给学生必要的指导。

其次,我国海船培训教学机构缺乏必要的教学、实践设施或者设施过于陈旧不能得到及时的更新。当前我国海事局对船员培训机构的设施情况进行了最低标准规定,如果培训机构设施不符合最低规定标准则不能进入准入机构名单,但是一些培训教育机构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虽然购进了一定量的实习设施,但是在教学过程中却根本不投入使用,只是在课堂上粗略的对船员进行介绍。在这种教学环境中培训出来的船员根本不能完全掌握工作中的具体流程,导致船员在工作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事故。

(三)我国海船船员培训管理发展存在问题的原因

1.缺乏正确管理理念

当前我国海船船员培训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存在一定的偏差,在多年管理中,管理者过分注重人治却缺乏对法治的重视力度。培训机构下级部门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命令行事,导致部分法规和相关制度文件的约束力大打折扣。另外,培训机构对权利的强调明显高于对服务的强调,组织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就是权利和制度的象征,管理机关门难进、事难办,对海船船员的培训管理效果有直接的影响。

2.缺乏培训投入资金

国内船员培训机构资金投入不足,缺乏足够的培训资金,导致航海教育培训工作无法达到既定的目的。众所周知,航海工作是对船员实践能力要求极高的工作,这就需要船员培训机构为船员提供实践的机会。航海教学模拟设备的主要特点就是技术性强、价格高。易损耗且不易维护,因此很多航海机构很难购置足够的、新型的实践设备,造成船员经过培训后自身实践能力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提升,使船员培训机构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

3.培训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首先,海事局内部负责船员培训的领导干部多为年龄偏大的人员,从人事结构上看已经进入新老交替的阶段,一些老干部老员工产生了较强的惰性,思想意识上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工作中缺乏创新观念。另外,当前船员培训机构的培训人员自身素质和文化程度不高,无法切实提升船员的理论知识。第三,培训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当前管理结构中管理人员的决策能力和民主程度都不足,管理过程中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导致培训管理效果受到较大的影响。

三、提升我国海船船员培训管理成效的措施

(一)完善海船船员管理法律法规

上文已经提到,尽管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船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是仍缺乏成熟的船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仅有的规章制度已经无法满足我国海航事业的快速发展,影响了我国海航航运的国际化进程。因此要想完善我国海船船员管理,首要工作就是要完善海船船员的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司法部门应该尽快颁布《船员法》,明确船员的地位、资格、权利及义务等;颁布《船员管理条例》,对船员的管理机构进行明确。其次,应该对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将与实际不符的条款以及与国际公约不一致的条款进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航运事业迅速稳定发展。

(二)提升海船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

海船船员培训管理部门应该提升自身的培训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全国范围内船员培训具有统一的要求和标准,彻底改善原来各地区海事管理局各自为政的局面。另外,也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使管理变得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让管理体制发挥出更有效的作用。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应该及时进行工作总结,不断更新自身管理观念,对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该及时进行总结和完善。其次,应该积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聘请具有专业管理能力的人员对管理标准进行制定和维护,同时不断扩大对管理标准的宣传,提升管理标准的影响力。第三,管理人员应该注重实践,不断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管理体系中的各项优势解决实际航海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

(三)提升海船船员培训管理队伍整体素质

要想搞好海船船员培训管理工作,除了要有完善的法律和合理的管理体系外,还应该有一直高素质的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员管理队伍才是搞好管理的根本。首先,海船船员培训机构应该针对船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让船员经过教学培训后能够更好地适应今后的实际工作,例如对船员进行分级化教学,对于基础知识扎实能力较强的船员,应该加强他们的实训培训,让他们有更强的实际操作能力;而对于基础知识较薄弱的船员则应该重点对他们进行基础培训,增强他们的适任能力。其次,应该提升教师教学方式方法效率,当前很多船员培训机构教师都是具有丰富航海经验的船长,他们没有经过正规的教学方式训练,从事任教后在教学技巧上有所不足,经常出现老师卖力学生吃力的情况。因此应该对培训机构中教师进行统一专业的培训,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效率。

参考文献:

[1]饶滚金,何庆华,陈安定.新版船上培训管理办法解析[J].航海教育研究,2019(01)1-7.

[2]沈国华.我国远洋高级船员教育与培训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7.

[3]谢明轩.船员教育与培训质量标准体系构建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2(27):20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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