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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利弊与发展模式选择

2015-11-08 23:57 来源:www.xdsyzzs.com 发布:现代商业 阅读:

蔡晓平 福州市研究生培训服务工作总站

摘要:随着经济一体化、贸易自由化的加深,特别是世界发达国家金融混业经营的不断加强,我国金融业也逐渐突破分业经营的限制,向混业经营过渡,混业经营已经成为未来金融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结合我国发展的情况,分析了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利弊,并通过与国外金融市场的对比,结合我国国情,总结了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模式与前景。

关键词:金融业;混业经营;金融控股集团模式

一、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概念解析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我国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保险以及衍生金融品,可以任意进入对方的业务领域甚至包括非金融领域,进行合作交易,以达到多元化发展。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主导方向,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完成了由分业经济向混业经济的转化,我国在全球金融市场的引领下,混业经营也逐渐重新登上历史的舞台,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必然选择。

二、混业经营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金融体制打破了单一的银行信贷体制,逐步实现多元的交叉与融合。1993年我国开始严格实行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分业管理,分业经营在我国至今已有二十多个年头。期间,世界金融在经济体制自由化与一体化的推动下,不断上演着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模式的转变。而在我国,金融机构也在尝试采用混业经营赚取利润,使得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边界越见模糊,许多金融业务处于混业的擦边。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稳步推进金融业混业经济试点,成为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一个“里程碑”事件。之后,又相继推出相关的规章方案,这都表明金融业混业经营在我国的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

三、混业经营的利弊分析

1.混业经营的优点

混业经营后的金融机构达到了规模经济或规范经济,由于混业经济中的两种模式是兼并收购的结果,因此具有规模经济及规范经济的特征,能够带来协同效益,即获得超额利润。同时可以分散风险,降低整体的非系统风险,使金融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整体趋于稳定。

有利于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混业经营使得银行业、证券投资业、保险业成为一个整体,可以相互促进,相互发展,优势互补,达到资源的充分利用。银行、保险或证券投资可共享客户资源,同时可共享营业区域、业务人员等资源,为企业节约了业务开支,也为客户带来了方便。银行业务的增加使得经营模式多元化,服务不再单一,既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又有利于方便客户,为客户与银行之间建立了密切协作关系,进而增强银行的市场竞争力,使银行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③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混业经营打破了单一的业务模式,使业务范围多元化,收入来源多元化,同时混业经营使得经营自由化程度加深,宽松的贸易政策也为我国金融市场国际化起到了支持,混业经营能够更好的应对国际风险,尤其是世界大部分国家都已经完成了混业经营的转变,我国必须全面开放混业经营,做到与世界同步,才会在全球金融市场中立足不败之地。

2.混业经营的弊端

①混业经营会增大企业的经验风险,由于混业经营是银行、保险与证券的全面融合,而证券市场的风险相对较大,一旦证券市场发生剧烈的波动或者自身投资决策失误,都会为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损失,这些损失既包括客户,也包括自身价值的降低,甚至还会带来破产;另一方面,银行在我国经济中处于重要地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动脉,一旦遭受到损失,就会影响整个市场的稳定性,进而导致金融危机。

②混业经营会带来市场的垄断,金融机构选择混业经营最直接的目的是竞争,竞争的必然结果是淘汰,带来兼并扩张,进而发展为行业市场的垄断,一旦垄断格局形成,必然会损害客户利益,损害经济体系。

③混业经营加大了金融监管难度,由于我国自1993年以来一直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法律制度都偏向分业经营,金融监管缺乏混业经营管理的经验,为法律盲区,使得管理成本增大,管理过程困难,对风险的判断不敏感。

四、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模式选择

1.国际金融市场混业经营可供选择的模式及评价

国外金融混业经营发展时间较早,业务较成熟,我国的混业经营也是借鉴了国外经验,通过分析国内外金融业经营业务的转变表明,混业经营主要包括两种途径——全能银行制度模式和金融控股集团制度模式。

①全能银行制模式,即在银行内部增设业务部门,分别经营各类金融衍生工具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其特点主要是“一个法人,多种业务,交叉经营”。全能银行制收益稳定,经营稳健,风险较小,为客户实现“一条龙”式服务。但是复杂程度较高,监管难度较大,而且全能银行对各部门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风险较大。国际市场中全能银行的典型代表是德国,德国实行全能银行制不仅为客户提供短期信贷业务,而且还持有企业股权,经营证券承销和股票投资等长期资本业务,德国的全能银行业务几乎包括所有金融业务,是名副其实的全能银行。

②金融控股集团制度模式,即一个单一金融机构通过换股或股权置换达到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子公司业务之间的相互渗透。其特点可以概括为“多个法人,多种业务,控股经营”。母公司通过控股将若干法人兼并成为金融集团,但各子公司独立经营,各负盈亏。母公司无论是否经营金融业务,都可以通过股权控制来实现集团的整体利益最大化,而子公司都从事与金融市场相关的行业,经营不同的金融业务。美国、英国、日本都是实行金融控股公司的典型代表。既可以利用母子公司带来利益最大化,又能防范因个别公司问题使整体的风险最小化。

2.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

通过上节两种模式的对比,认为全能银行制模式需要更高更强的商业环境与全面的风险监督,经营过程更加复杂,该模式是混业经营的高级阶段,并不适合我国目前的国情。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在效益上可达到最大化,在风险上可以最大程度的规避,各子公司之间形成“防火墙”有利于使风险最小化,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分业与混业经营制度的长处,所以以美国为代表的主要发达国家大都采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混业经营。

世界金融市场都是从分业经营过渡到混业经营,纵观大国的转换经验,即具有各国的国情特征,又相对具有共性,就是都采用了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来完成过渡并用于混业经营,我国的金融市场同发达国家一样,也在向混业经营过渡,通过借鉴各国的经验教训,我国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将成为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主要模式。

3.我国选择金融控股模式的混业经营的可行性

①我国目前的金融情况是金融业务发展水平较低,结构单一,在世界金融市场中处于弱势,这决定了从分业经营过渡到混业经营难度较大,银行企业凭借其自身能力很难独立设立新的部门进行多元化发展,并购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浪潮,在此背景下,选择通俗简单的方式具有可靠性,金融控股模式的混业经营为并购完成后迅速扩张发展提供了平台。

②金融控股模式的混业经营本身具有自身不可比拟的优势,为企业未来发展带来了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可节约成本,获得规模效益。同时带来多元化发展,方便客户服务,也为企业分散了风险,一个企业的亏损可通过另一个企业的盈利弥补亏损。从而增加整体的抗风险能力。

③多年的经验为继续选择金融控股模式的混业经营提供了依据,虽然我国的制度是为分业经营服务,但混业经营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同时已经有很多公司在混业经营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银行业、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都在通过金融控股扩大经营范围与领域,打造统一的金融服务平台,增强市场竞争力。比较典型的光大集团、中信集团、平安集团都为金融控股提供了实践支撑,一定意义上为未来混业经营的发展提供了方向。

④全能银行制对金融环境的要求较高,适合于金融稳定的发达国家,并不适合我国目前的国情。20世纪70年代,我国政府曾要求“银行要试办各种信托业务”,掀起一股混业经营之风,但由于金融环境不稳定,金融风险意识较差,带来的是不可预期的效果,严重脱离了我国当时的社会环境,最终我国严格的推行分业经营。目前我国的金融环境相对当时有很大进步,但是依然不可盲目实行全能银行制,应利用现有条件,创造资源,以利用金融控股模式的混业经营带来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丁悦.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利弊分析[J].经济研究, 2013, 7(3): 47.

[2]张勇.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路径选择[J].金融投资2013, 8(1): 67—68.

[3]陈炳枝.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探讨[J].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 2(8):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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