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标签 | 网站地图 现代商业杂志社-国内统一刊号:CN11-5392/F,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3-5889,全国中文流通经济类核心期刊
热门搜索:跨境电商 构建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大学生 互联网 财务管理 信息化 目录 大数据 现代商业杂志

金融视线

当前位置:主页 > 文章导读 > 金融视线 >

互联网理财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分析

2015-02-05 21:28 来源:www.xdsyzzs.com 发布:XdSy 阅读:

窦伟  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总审计室

摘要:近年互联网理财热潮兴起,从初始阶段的在争论中摸索前行,到最终获得监管部门的认可,在给人们带来诸多方便和实惠的同时,互联网理财产品对传统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产生不小影响,但二者背后潜在的风险却不为许多人所知。本文通过对两类理财财产品的特点介绍,结合当前监管政策要求,对比分析了其各自的主要风险特性,以供读者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理财;银行理财;风险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已经成为各大商业银行盈利的重要来源,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银行理财产品作为新的投资渠道,银行理财产品种类、规模都得到迅速增长。与此同时,2013年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层出不穷,引发了网络理财的热潮,对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产生一定的冲击。那么作为两种完全不同的产品,理财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在风险性上存在多大区别呢?

一、产品概述及基本特性

互联网理财产品是网络平台嫁接理财机构的产物,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打造的一项增值服务,客户购买网络理财产品相当于购买了货币基金。通过网上理财产品,用户不仅能够得到较高的收益,还能随时消费支付和转出,同时网络理财产品内的资金通常还能随时用于网上购物、转账等支付功能。互联网理财产品具有的特点包括:投资门槛低,最低1元起投,迎合了许多无法达到理财准入门槛又有强烈理财需求的年轻客户心理;收益高,其收益是根据每日的实际投资收益进行分配,2013年互联网理财产品市场平均年化收益率达到5.07%,目前在3%—6%不等;流动性强,可随时购买、赎回,其本质是一款货币基金,但流动性较传统货币基金更强。

银行理财产品是由商业银行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其具有的特点包括:投资门槛高,5万元起购,面向具有一定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客户;收益稳定,产品收益率水平波动受外部影响较小,一般均能达到产品预期收益率,但认购期和赎回期不算收益;流动性较差,除开放式和基金化运作的产品外,大部分都是封闭式产品,在产品存续期内不允许投资者提前赎回,更加适合中长期投资需求。

二、互联网理财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比较

(一)互联网理财产品存在的主要风险

1.技术风险。从资金安全性上来看,由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采用了互联网作为资金划付的渠道,其安全性始终是一个难以忽视的问题。而黑客入侵、系统宕机、手机被盗或借用、手机SIM卡遭补办、手机中毒等情况,都可能导致资金的不安全。

2.收益风险。货币型基金的投向是货币市场的各类工具,其中绝大部分是协议存款,其收益率易受市场整体资金价格的影响。2014年以前之所以这类产品收益率能够超过7%,是由于政策收紧所导致,但如果未来市场利率中枢下行,各类的高收益率优势将不复存在。

3.流动性风险。虽然该类产品实现赎回资金T+0到账,但实际是通过基金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客户提前垫资而实现,一旦出现大规模的赎回,超过基金公司垫资的能力,将增加流动风险;同时,监管加强了对基金公司所投资的银行协议存款的风险管理,要求将风险准备金与所投资协议存款的未支付利息挂钩,前者必须对后者全额两倍覆盖;另外,一旦货币型基金享受协议存款提前支取不罚息的优惠政策被取消,货币基金将面临重大考验。上述三个风险点都对基金公司在与各类挂钩的流动性管理上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4.赔付风险。互联网理财产品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在责任划分、界定和赔付方面存在一定不平等性,不利于客户对自身权益的争取,如《余额宝服务协议》规定:“用户须同意且认可支付宝最终的补偿行为并不代表用户资金损失可归责于支付宝,亦不代表支付宝为此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补偿责任赔偿责任,虽只有一字之差,但支付宝已巧妙将自身角色定位从纠纷一方化身为案外主体。

5.维权风险。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不健全,消费者维权遭遇尴尬。作为虚拟交易载体,类们呈现的特性迥异于现实中的实物商品,受制于现行法律规范、网络技术发展及消费者自身维权能力等方面,用户在自身权益受损后,其维权请求容易遭遇众多现实因素阻碍,难以寻求公力救济渠道,只能单方面与运营商交涉。

(二)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广泛,涉及货币市场工具、债券、非标准化债权、股票基金等标的,而这些投资标的与宏观经济息息相关,因此存在整体市场风险。虽然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包括股票、基金等高风险的金融工具,这些产品投资风险相对较高,但整体上银行理财产品的稳健度仍会高于网络理财品种。

2.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理财产品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即产品流动性风险,当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头寸太大或者太小,使得理财产品的交易行为不能够按照现行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时候,就产生了理财产品资产的流动性风险;二是理财产品融资的流动性风险,即现金流风险,当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组合中包含较多的非流动性的资产,且该资产以低于公平水平的市场价值的价格出售时,就可能引发产品的流动性风险。

3.政策风险。由于银行理财产品的创新比较多且复杂,为了减少相关风险,政府有可能会出台相关政策,使得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而这将引起政策风险。比如投资于楼市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就直接受到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影响。

4.利率市场化风险。是指利率市场化后,银行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冲击,在发行理财产品过程中,进行产品组合的时候,可能会将资金运用于风险和收益较高的产品中,如果运作不善,就会增加理财产品的风险。

5.信用风险。又被称为违约风险,是商业银行没有按照合约的规定而形成的风险,主要是指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在产品到期时金额无法支付或者是在提前购回金额的支付义务上发生的违约对投资者造成的风险。引发信用风险的主要原因包括,因为银行业务调整等造成的违约,或是因为债务人经营不善而影响偿还债务的能力。

6.销售风险。包括,销售端误导销售的行为,由于考核压力,将理财产品销售给与之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或片面强调预期最高收益率,而对所会产生的风险没有足够的揭示;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时,产品投向披露过于简单空泛、收益信息不透明,导致操作中风险收益不对等;销售中的“飞单”行为,销售人员利用自己银行员工的身份,私自销售非银行代理第三方理财产品为其募集资金,使客户误认为自己是与银行签订的理财协议,从而获得额外收入,但给客户造成了严重损失。

结语

对于互联网理财产品这类新兴产物,虽然目前还没有暴露大的风险,但我们必须认清其背后潜在的风险,配套相应的防范措施对其风险加以约束,使其理性扩张,普惠于民;同时有利于倒逼银行通过业务转型发展,实现对其传统优势产品的地位巩固和产品的创新,促进其竞争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王岩岫.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与监管[J].中国金融. 2013(9)

[2]余额宝取缔之争[N].证券日报.2014-3-1

[3]资三飞. 互联网理财产品之余额宝的问题探究[J].金融视线. 2014(4)

[4]邢力.余额宝背后暗藏五大风险[J].理财周刊.2014(2)

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