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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背景下中小微企业营业中断险的创新研究

2021-08-29 05:36 来源:www.xdsyzzs.com 发布:现代商业 阅读:

——基于多地市中小微企业实地调研

卯梦迪 朱亦天 王子怡 刘星雨 南京财经大学

摘要:中小微企业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收到了巨大冲击,如何维持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对于维稳我国宏观经济至关重要。传统的营业中断保险并不承保重大传染病带来的企业损失,因此对本次疫情下中小微企业的保障作用微乎其微。为了解决中小微企业在疫情中生存与发展的难题,本课题组对传统的营业中断险进行创新,设计可以承保企业的营业被疫情中断而导致的营业中断险,对新型营业中断保险的运营机制做出详细规划。

关键词:传染病风险;中小微企业;营业中断保险的创新;政策保险;三方联动运行机制

一、新冠疫情下我国中小微企业经营情况

中小微企业指的是人员规模和经营规模都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本文对于大型、中型、小型与微型企业的划分参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我国小微企业贡献了全国80%以上的就业,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专利发明权,50%以上的税收。我国的中小微企业在扩大就业,扩大创新,增加国民收入,改善民生,增加税收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本次疫情中,中小微企业资金规模较小,抵抗风险能力薄弱,需要得到比大型企业更多的扶持,故本课题组选择针对中小微企业展开调查和研究。

疫情的突然爆发使我国很多中小微企业陷入困境中,在此期间,我国中小微企业面临的问题分析如下:

(一)资金链断裂

疫情间工厂被迫停产,生产型企业原材料大量堆积无法生产,因此收入锐减,企业还面临着上游供货商的催款,若还不上货款,会对供应商也造成一系列财务危机。一边是原材料的堆积,一边又是库存商品的堆积,人们的消费几乎蒸发,企业的制成品也无法卖出,下游的企业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可能无法收货或者是因为自身财务问题无法付清货款,同时有着大量货物的堆积。一条产业链上的上中下游企业的命运都被捆绑在一起,一损俱损。

(二)利润亏损严重

被迫停止生产和人们消费的断崖式下跌直接削减了大量的企业收入,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然而,据清华、北大联合调研995家中小微企业显示,疫情下中小微企业的主要支出压力在员工工资及五险一金、租金和偿还贷款,三项支出合计占总支出的90%,其中员工工资和五险一金占62.78%。在政府疫情防控的政策下,企业的日常运营活动受阻,一大部分的收入来源被截断,但同时员工工资,房租场地等费用却没有同比例的减少,导致了企业利润亏损严重。

(三)融资更加困难

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本就狭窄,其原因在于小微企业初始资本小,抗风险能力较弱,盈利水平较低。很多小微企业都处于初始创业阶段,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小微企业的信任度不高,并且我国的资本市场准入门槛高,很多小微企业很难取得直接融资。疫情之下,一些产业链的上下游供应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导致企业遇到财务危机。为了维持生存,企业比以往更需要资金的支持,而现阶段其信用风险也恰恰是最大的,融资困难对此时的企业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

本次疫情期间,政府虽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扶持中小微企业,包括提供专项贷款,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税费优惠,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社保费缓交等政策,但仍有大量中小微企业陷入营业危机或是面临倒闭。故单靠企业自身和政府的扶持很难抵抗疫情带来的打击。中小微企业风险的保障需要第三方的介入,营业中断保险可以在其中发挥出补偿损失,维持经营的作用,故引入营业中断保险来保障大型传染病下企业的营业风险是十分必要的。

二、重大传染病风险下我国中小微企业营业中断险创新设计

营业中断险,又称利润损失险,承保因物质财产遭受损失而导致企业营业受到干扰或暂时中断而遭受损失的风险。现阶段,我国的营业中断险一般作为财产保险、财产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失险的附加保险来经营。这些基本财产保险只对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负责赔偿,而由营业中断险来负责保险标的损坏造成的停产减产的赔偿。

(一)营业中断险的现状

中国保险协会目前统计出的2016年和2017年的保险行业经营情况数据显示,2016年财产保险的市场份额占到整个行业中的28.18%2017年占到26.9%。整个财产险占保险市场的份额都不足三分之一。另外,财产险市场中交强险和农业保险占了较重的比例,企业财产险份额很低。整个财产险市场中很难找到营业中断险存在的证据,由此可以看出,虽然营业中断险进入了我国保险市场,但它自身并没有得到更多的发展,目前还是处于市场份额小,发展前景较狭窄的状况。

(二)重大传染病风险下我国中小微企业营业中断险险种创新设计

在此次新冠疫情中,最能够为中小微企业带来保障的营业中断险几乎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目前的营业中断险并没有将传染病风险纳入保障范围,因此没办法给中小微企业提供任何损失补偿。此部分将对营业中断险的创新进行详细的创新设计。

1.险种独立性的创新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中的营业中断险以财产保险附加险的形式经营。本研究将基于重大传染病风险防控视角下,创新研究营业中断险。创新型营业中断险(以下简称“新型营业中断险”)将以独立的险种进行经营。投保人可以单独投保这一险种并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得到营业中断险的赔偿。

2.保险责任范围的扩大

新型营业中断险不仅保障企业因机器设备损坏导致经营中断而带来的损失,而且将重大传染病风险纳入责任范围内,尤其为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保驾护航。

由于不同的人针对传染病风险的定义有不同的理解,为了减少理赔争议,由政府是否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二级响应为标准来判断是否属于该营业中断险所保障的风险范围。

3.新型营业中断险附加功能:申请低息或无息短期周转贷款

本课题组在基于多地市的开放式问卷调查中得出,调研中近80%的企业因申办低息或免息的贷款政策手续繁杂,时间成本过大等原因并未申办相关金融扶持政策。本课题组认为新型营业中断险风险单位数量庞大,理赔也具有一定滞后性,因此新型营业中断险可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凭证,使得中小微企业遭受疫情带来的冲击时,能够第一时间申请低息或免息的银行短期贷款,优先解决企业面临的现金流问题,为企业持续经营带来一定保障。

4.保险性质的创新:政策保险

传染病风险是极具特殊性的风险。有学者认为传染病风险是可以与巨灾风险划分为一个类别的,实际上从某个角度来看它们确实具有共通性,但是传染病还是具有自己的独特之处的,如病原体突变频繁,预防难度大、防控失败导致的人为灾难、延误成本高等。而在整个社会传染病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延误成本(疫情发生后的检测、控制延迟的成本)可能会是最大的成本。而在延误成本中占到最大比例的是防控成本。(许荣 黄彧 2020)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巨大的辅助防控成本就将成为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这一部分的成本补偿更多的就需要靠政府来解决。并且传染病风险数量庞大且不独立,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其导致的损失很有可能超过保险行业所能承受的范围。因此,新型营业中断险势必成为一种政策保险:由政府,保险行业,中小微企业三者之间建立一个稳定、相互作用的运行机制来运营,以此帮助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也能够帮助维持保险行业的正常运转。

(三)重大传染病风险下我国中小微企业营业中断险运行机制创新设计

营业中断险需要一套“政府兜底”的运行机制,该运行机制将设计为政府主导,保险公司承办,中小微企业三方联动的一体化模式,三方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三方联动运行机制图

图1  三方联动运行机制图

1.再保险保障

原保险公司根据自身承受能力的大小拟定自留额,若保险责任超过自留额,则超过部分由再保险公司承担。原保险公司可借此转移部分风险给再保险公司。超出保险行业最高承受范围的部分由政府承担。

2.政府建立风险池

政府从每年中小微企业纳税额中提取部分建立一个独立的营业中断险风险基金池,由财政部门指定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来管理该风险池,每年从中提取部分划拨到合作的保险公司作为对中小微企业投保营业中断险的保费补贴,最终由政府承担赔偿的资金也将来自于该风险池。

3.政府有限赔偿制

从此次新冠疫情对全球造成的经济冲击来看,如此大规模的疫情一旦发生,在保险能够起到保障作用之前,政府的财政压力就已大增,因此,风险池的资金规模是有限额的。但如果损失巨大冲破风险池的上限,政府可以向风险池中追加一定限度的资金,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保障力度。(如2所示)

图2 风险分散机制图

图2 风险分散机制图

4.总体运行机制

由政府、保险公司、中小微企业三方联动运行。具体如下3所示

图3 总体运行机制图

3 总体运行机制图

三、政府、保险公司、中小微企业三方定性分析

(一)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1.财产险险种升级换代

就目前的保险市场而言,绝大多数保险产品把类似于新冠肺炎疫情这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列为除外责任。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的背景下,营业中断险不仅创新险种类型,并且要提高宣传推广力度、扩大承保责任范围、创新经营运行机制。

在险种创新方面,新型营业中断险改变其原有的作为财产附加险的方式,转变为独立的政策性保险,由政府与保险公司相结合,扩大其保障的风险范围,增强其风险承保能力。在营销宣传方面,加大其宣传推广力度,让新型营业中断险走进企业的视野,提高企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在责任范围方面,为填补其承保责任范围的空白以及为中小微企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损失提供保障,新型营业中断险作为独立的政策性保险,将对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类小概率事件发生导致中小微企业停工停产而产生的损失进行承保,以满足中小微企业特殊时期的需求,真正发挥保险的作用。在运行机制方面,政企结合,中小微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政府对保费进行补贴,当产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对中小微企业进行损失补偿,再保险公司分摊原保险公司的风险,由政府作为最后的赔付人,中小微企业的利益得到保障,并且保险公司面临的赔付压力不至于过大。

2.提升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形象

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根据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可能产生的损失提供保障,这是保险存在的最根本的含义。

新冠肺炎疫情下无论是社会方面还是经济方面都产生了严重的损失,保险的重要性因此而体现出来,通过此次疫情保险公司将重新认识到保险发展的根本职责与价值,理清发展的思路,明确其发展的道路。新型营业中断险在疫情背景下产生,新型营业中断险将责任范围将扩展到承保因疫情导致的企业中断营业产生的损失,其存在正体现了政府与保险公司相结合共同对中小微企业转嫁的公共卫生风险进行承担的社会责任。保险公司与政府相结合,两者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帮助,增强了企业对于该险种的信任度,提升了企业投保的意愿,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社会形象。在政府与保险公司的帮助下,中小微企业对于公共卫生风险的承受能力增强。

3.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由于疫情造成的损失的发生是全社会范围内的。疫情一旦发生,受到影响的企业不会只有一家,各行各业的中小微企业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失,所以损失的金额是巨大的。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承担如此庞大金额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极大地增加了其经营风险。

(二)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

1.中小微企业风险转移

中小微企业通过投保新型营业中断险,将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带来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和政府。减小疫情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保障企业正常持续稳定的经营,降低其因疫情而破产的可能性。

2.缓解中小微企业现金流压力,丰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

中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根据清华大学研究显示相对于大中企业而言,中小微企业在此次疫情的影响下受到的冲击更大。

新型营业中断险在企业的正常运营被迫中止时,以现金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补偿,缓解企业的现金流压力。在企业支出费用不减,账款无法收回,资金链压力巨大的艰难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赔付将为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一根及时的“救命稻草”。

新型营业中断险还附加在特定条件下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息或无息周转贷款的功能。融资困难作为中小微企业一直以来面临的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新型营业中断险的附加功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另一条融资渠道,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短期融资难的问题,缓解企业现金流的压力,维持中小微企业的持续经营。

3.迎合中小微企业需求,提高中小微企业投保意识

本课题组在对中小微企业调研的过程中发现,绝大部分中小微企业从未听说过营业中断险,并且未曾购买过相关财产保险。因此本次疫情中很多的中小微企业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却无法得到补偿。疫情的冲击给中小微企业敲响一记警钟,使企业意识到通过保险来规避风险的重要性,新型营业中断险的推出则正好迎合了中小微企业对于规避重大损失风险的需求。

除了营业中断险本身的创新和运行机制的创新之外,对其宣传推广力度的加大必不可少,大量中小微企业未了解、没听过以及想要了解却没有渠道的现状寇待改变。我们要使企业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充分了解到保险的作用,主动积极地去购买保险。要让营业中断险直接进入企业的视线,提高其普及程度。因为新型营业中断险的机制运行中有政府的参与,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企业对该险种的信任程度,从而提高企业投保意愿。

(三)对政府的影响

1.税收更加稳定

营业中断险需要政府财政拨款建立基金池,从直接影响来看增加了政府财政支出的规模,但长期来看却能使政府获得更稳定的税收收入。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庞大,对我国税收的贡献率超过50%,是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可见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决定着我国税收的稳定性。本次疫情中,企业利润惨淡,大量倒闭,导致政府税收锐减,今年二月,全国财政收入同比下降21.4%,住宿餐饮税收收入下降55.1%。新型营业中断险维护了企业的经营,弥补企业的损失,降低了企业倒闭的可能性,从而间接地维持了政府的财政收入的稳定性。

2.帮助政府达到稳定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新型营业中断险可以在抗疫阻击战中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独特作用。

我国实行以市场经济为基础,政府调控为补充的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面临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便要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对于社会经济进行管理,推动经济的平稳发展。新型营业中断险本质上是一种政策性保险,是政府与市场两只手的结合,共同保障了中小微企业的营业风险。中小微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其稳定发展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必要条件。中小微企业的持续经营,将会为社会带来大量就业岗位,人们生活安定,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因此新型营业中断险充分体现了政府的经济职能与社会职能。

四、展望与建议

创新型营业中断险本质上是由政府主导,保险公司承办的政策性保险,对于保险行业、政府和企业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保险行业方面

1.预留充足的风险准备金,制定合适的保险费率。针对大型传染病风险下的营业中断险由于疫情的发生不规律,损失的概率不确定,使得保险公司对其的经营有一定难度。因此,保险公司要广泛收集大型传染病爆发后的数据并进行整理,详细记录承保业务的损失情况,融合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主的保险科技,对于一些信息或技术不足的保险公司,可以加强与大数据平台或是科技公司的交流,通过跨界合作来提高自身技术水平。(耿西亚,苑维华 2020)保险公司总结得出疫情下中小微企业损失发生的特征以及规律,建立完善的传染病风险数据库,才能完善对新型营业中断险的经营。

2.完善再保险市场。大型传染病类似于巨灾风险,对再保险的依赖非常大。我国再保险市场主体少,有着较为明显的寡头垄断特征。由于分保不足,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自留风险非常大,故再保险实际的分散风险的功能并未得到充分体现。新型营业中断险要求更多的再保险公司出现在中国的保险市场上,为保险公司分担风险,并通过形成市场竞争机制来进一步完善再保险技术体系。

3.保险公司要加强与政府的联系。承办新型营业中断险的保险公司与政府需要做到信息共享,资源畅通。对于投保企业的信息保险公司进行整理后,也须要将其提供给政府,以便政府对于基金池的管理。

(二)政府方面

1.完善基金池的运营,保证基金的安全。我国政府引导基金的市场化程度较低,故建议采用政府委托第三方专业母基金管理公司的模式来运营基金池。政府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决定托管方,对于托管方应有一定的了解。另外,需严格把控基金池资金投向,确定“明确的投资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并于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录系统进行备案。

2.明确政府“最后义务人”的地位。政府是疫情之下中小微企业损失补偿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政府在这其间起到的是一个兜底保障的作用,在保险和再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的情况下,政府便无须过多干预,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功能互补。

3.多管齐下,平衡好自身财政工作。作为最后义务人,政府财政压力的急剧增加。在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都带来巨大冲击的情况下,政府财政大幅支出增加,但财政收入却也大幅减少。据统计估计,2020年我国用于防疫救灾方面的直接支出金额大概会在2000亿左右,而因为经济下行、针对已出台的阶段性的减税政策、阶段性的社保、医药费减免等政策而导致的财政减收金额大约会在1.2-1.7万亿元之间。(冯俏彬,韩博 2020)从数据对比上来看,政府持续入不敷出,在这样的情况下支撑营业中断险的运营,政府就需要通过在国际间转移风险、建立中央特别国债、扩展地方转型债券、拓宽财政收入渠道等方式来减缓巨大的支出压力。只有国家稳,才能稳就业、保民生。

(三)企业方面

1.提高自身保险意识。中小微企业应深刻认识到企业营业必然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单靠自身的力量往往难以承担重大的损失,而保险可以将企业自身的风险转嫁一部分给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是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提高自身投保积极性,主动咨询保险公司或是专业人士,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购买保险。

2.信任政府与保险行业。新型营业中断保险是中小微企业,保险机构,政府三方联动运行机制,三方之间都需要互相支持。企业须意识到:新型营业中断保险属于非营利性政策保险,为中小微企业保驾护航是新型营业中断险的核心目的。

3.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新型营业中断保险对于企业损失的补偿是有限的,企业仍需自己担负部分损失。故企业在正常运营时就要注重提升自身风险抵抗能力。企业要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运行效率,经营模式要灵活,顺应市场,才能提高自身盈利水平。企业盈利水平提升,不仅可以扩大资金规模抵御风险,而且会因财务状况良好而获得更多的融资便利。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行业不断改革创新,保险业的发展符合我国经济增长的需要,创造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突出,保险一直肩负着为国计民生提供风险保障的使命。我们希望通过对保险的创新,让保险将“社会稳定器”与“经济助推器”的作用发挥到位,保障国民经济的稳定,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经济,服务社会。

参考文献

[1]冯俏彬,韩博.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财政经济的影响及其应对之策[J].财政研究,2020(04):15-21

[2]耿西亚,苑维华.中国保险科技发展现状及分析[J].时代金融,2020(23):126-127.

[3]许荣,黄彧,戴稳胜.传染病疫情风险保险市场建设研究——基于世界银行流行病应急融资基金的研究综述[J].保险理论与实践,2020(0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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