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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银行账户开户环节客户身份识别案例探析

2021-10-28 17:32 来源:www.xdsyzzs.com 发布:现代商业 阅读:

梁云芸 齐商银行

摘要:随着“三证合一”推行及创业门槛降低等国家政策环境的变化,注册公司更为便捷和方便,也带来对公开户数量随之激增,但是,在个人银行账户分类及数量的限制下,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借助此项便利政策,成立空壳公司开户,从事洗钱或其他非法事项。在企业账户开户环节,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地址注册多个公司进行开户,并企图通过变更地址躲避银行审核,针对此情况进行了案例分析,并提出加强开户环节客户身份识别的建议。

关键词:对公开户;客户身份识别;建议

自国家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后,为广大创业者降低了创业门槛,提供了便利,加之 “三证合一”事项的推进,银行的开户数量也出现激增,据统计,在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政策实施及“三证合一”等事项推进,某城商行2016年对公账户开户数量比2015年增加47.8%。银行开户时的客户身份识别压力也逐步增大,在落实“一次办好”要求的同时,要严控风险。基层银行网点在日常业务办理中,发现有企业虽然持真实营业执照,但存在注册地址虚假、多公司名称相似且同一法人等可疑情况,开户环节的客户身份识别异常重要和关键。

一、企业银行账户开户案例

(一)虚假地址开户

20187月底,有持外地口音的客户到某银行网点进行对公账户开立业务咨询,客户意向开立200余对公户,经营范围基本全部为企业管理咨询类,其声称是当地政府招商引资,200多个户大约预计进账20个亿左右。业务人员感觉可疑,答复代理人不能代理开立多个账户,客户随后离开。88日,客户又委托代理开户人员通过该行网上预约开户系统进行预约,试图通过分散开户的方式继续在该行网点开立对公账户。客户当天预约的第一个公司名称为“XXX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为付某,经营范围较广,以咨询策划为主,注册地址为“AZBGQXXXX505102室”。前台人员审核资料完毕,主管人员电话回访时发现法人虽为本地人,但手机号却为外地号码,电话打通后经询问其身份证号码及经营地址均无法回答,且声音明显较身份证上的年龄年轻化,因此银行要求实地核实,并约见法人见面,被其所谓的工作人员以法人在外地为由拒绝。该支行工作人员根据营业执照提供地址进行实地核实,发现其营业执照提供地址不存在。

经查,该公司已在网上预约开户8个,公司名称相似,如“XXX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XXX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XXX琴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均相似,仅房间号不同,如“AZBGQXXXX505102室”,“AZBGQXXXX505201室”,经营范围雷同,注册登记日期均为86日,8个对公户中只有出生日期为1964年的付某和1999年的惠某两个法人,情形比较可疑,该行均已拒绝为该批客户开立对公账户。

(二)以变更地址方式再次申请开户

某银行对公开户线上预约申请审核时发现,名为“XXX丰商贸有限公司”,法人周某,注册地址为“AZBZDXX11910XX国际815室”,名为“XXX嘉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为赵某,注册地址为“AZBZDXX11910XX国际1015室”等7个名称类似的商贸有限公司同时预约开户,该7个公司的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为同一天。审核人员在详细对比客户信息后,拒绝其开户申请,告知其可去网点核实后直接开户,并同时将上述公司信息通报各分支行,此后几天,上述客户并未到网点进行开户。

一个多月后,上述7个公司中有3个公司通过线上预约,提交了新的开户申请,营业执照的单位名称、法人均未改变,但注册地址发生了改变。“XXX丰商贸有限公司”,原地址为“AZBZDXX11910XX国际815室”,现变更为“AZBZDXX商业街南段22号”;“XXX嘉商贸有限公司”,原地址为“AZBZDXX11910XX国际1015室”,现变更为“AZBZDXX53号”;“XXX鑫商贸有限公司”,原地址为“AZBZDXX45号”。审核人员退回其开户申请,并告知其可去网点核实后直接开户,并将该信息及时通知分支行。后续客户并未再到网点开户。

二、开户环节案例可疑点分析

上述案例中的地址虚假,因地址类似被拒绝后随即变更营业执照继续开户。类似情况在银行日常业务审核中时有发生。在个人账户分类及开户数量的限制下,不法分子逐步利用空壳公司进行开户,为其从事洗钱等不法活动提供通道。从上述案例中,可以总结出该类对公客户的共性可疑点。

(一)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可疑

从上述案例及日常对公账户审核情况发现,可疑账户名称以“XX商贸公司”、“XX管理咨询公司”、“XX科技公司”等为主,经营范围较为广泛。如某商贸公司经营范围从煤炭、金属制品、石灰到日用百货、仪器仪表、化工产品,均在其销售范围内,且集中开户的几个公司,名称类似、经营范围雷同。

(二)公司法人可疑

一是不同公司为同一法人,且几个公司均在同一天注册;二是通过电话核实公司法人,法人年龄与实际不符,且预留电话为外地电话,该账户被他人控制的可能性极大;三是几个公司法人虽然不同,但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注册地址均类似、注册时间均相同,且法人姓名相近,存在亲属的可能性,怀疑利用亲属身份证注册法人,虽为不同公司,实为同一人控制。四是法人或经办人员的身份证件信息多为外省市,交叉任职现象较为普遍。在办理业务中,对于简单的业务询问早有准备,多有可疑人员陪同或商议的情况。

(三)注册地址可疑

上述可疑公司的注册地址均类似,均为同一办公楼,不同在于房间号不同,该类地址虚假的可能性极大。且在银行对该地址质疑后,存在故意变更注册地址再次申请开户的可能。

(四)经办人拒绝上门核实

该类可疑公司在网点实际办理开户业务时,若柜员提出上门核实,面签法人要求时,经办人经常以法人出差等各种借口拒绝银行人员上门核实。甚至以服务不合理等原因进行投诉,多数想借助投诉的压力迫使网点办理开户,但该类投诉后续跟踪时均无法取得联系。

三、客户身份识别难点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不法分子利用注册便利化机会,通过不断变通方式达到开户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更加严峻的客户识别考验。为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人民银行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对于银行金融机构开户审核的风险把控更为严格,同时,要做到“两个不减、两个加强”。开户环节客户身份识别尤为关键,但是因外部环境、系统、人员等原因,客户身份识别仍存在一定难点。

(一)客户信息的真实性难以验证

在公司注册环境宽松的情况下,即使营业执照证件真实,但是难以保证证件记载的注册地址信息真实性,例如,上文案例中所示,多家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地址信息相近,甚至虚假。并且随着各类经济园区的建设,真实存在多家公司营业执照记载地址相近的情况。营业执照地址信息相近是身份识别的可疑点,但不能“一刀切”拒绝开户,银行工作人员初始身份识别的难度加大。随着注册公司门槛降低,出现很多代理公司代理办理公司工商注册及开户事宜,对于开户人员为公司员工还是代办公司人员难以判断。客户开户时预留联系方式真伪难以判断,有的联系方式,在开户时畅通,后续为空号或无人接听,大多空壳公司开户具有该特点。

(二)非柜面业务加大了客户身份识别困难

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非柜面业务因其便利性逐步普及,但同时也为客户身份识别提供了难度。对于多数通过非柜面进行的交易来说,仅在客户开立账户时,通过柜面办理,银行在开户环节进行客户身份的初始识别,后续所有交易均通过网银、手机银行或者自助设备办理,客户输入密码、验证码之类信息即可完成交易,规避了柜面业务中的身份核实环节,对于该笔交易的真实目的、账户使用人、资金用途等信息,难以获知。在完成初始客户身份识别后,难以通过持续客户身份识别知晓该账户的真实使用人。从公安机关发布的电信诈骗类的案例,可以看出,犯罪分子通过购买全套账户资料开立账户,并办理网银、手机银行,通过该类账户进行资金非法转移,隐藏了客户身份,掩盖了真实交易目的。并且客户变更后信息难以获取。客户在账户开立后的大多数交易均通过非柜面办理完结,在客户的联系方式、住址、经营范围、实际控制人等信息变更后,银行无法获知,为后续客户身份的持续识别、重新识别带来困难,有的甚至已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

(三)柜面人员反洗钱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因业务种类、客户群体等不同,特别是中小城市商业银行在反洗钱人员配备、业务素养等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反洗钱培训机制以学习反洗钱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为主,实际业务中的客户身份识别、应对话术等业务能力提升方面的培训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柜面人员的反洗钱意识有待提高,容易出现客户身份识别流于形式的情况。另一方面,客户身份识别中对于客户等级的划分主要依赖于系统判断,多数中小城商行主要网点分布于总行所在地,业务量较大,基层网点反洗钱人员多为兼职,无论客观条件还是主观能力,均无法详实对客户风险等级进行评判,主要以系统判断为主,辅助人工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会存在偏差。这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后续客户身份识别的有效性,未真正起到相应的作用。

(四)社会公众对于客户身份识别配合度不高

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工作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社会公众对反洗钱认识不足,对于信息提供的配合度不高。我国刑法定义洗钱涉及的上游犯罪包括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七种犯罪行为。虽然每年金融机构都在进行反洗钱宣传,但是仅仅依靠金融机构的力量,难以达到预想的效果。在近年来出现较多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案件,社会公众也不会认为这有可能与洗钱有关系。并且现有的制度仅对金融机构进行了洗钱责任的约束,要求金融机构要“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客户的业务”,要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包括初始识别、持续识别、重新识别,而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客户对银行要求提供的信息一定程度上持怀疑态度,不仅担心自身信息的泄露,而且对于银行要求提供此类个人隐私信息的合法性怀疑,有时在业务办理中排斥且不配合。并且在客户业务存续期间,如果股权结构等信息发生了变更,或者联系方式、职业、住址等发生了变更,银行也无有效途径获取这些信息,只能依靠客户主动提供,甚至在因证件超期而联系客户时,客户因不理解而拒绝更新或者投诉至监管部门。这些都成为银行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的极大困难与障碍。

四、加强企业银行账户身份识别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单位注册的源头控制

反洗钱工作的开展需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税务部门、金融机构等不同部门和机构的共同协作,虽然放宽了注册资本的限制,为公众创业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但是风险的防控仍然应放在首位,客户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客户的身份识别,确保客户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从单位客户到银行开户的情况看,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虚假、不具体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法人并不了解注册单位的情况。应切实加强注册单位的源头控制,资料虚假、可疑的单位不应发放营业执照。同时,提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为企业开户等需要信息查询的机构提供查询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政府各相关部门间应加强业务联席机制的建立,畅通可疑账户的查询沟通渠道。建议打通公共数据查询平台,便于账户开立的相关公共信息的查询,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法人或经办人联系方式等信息验证,为账户开立提供更多的系统支持及大数据支持,切实提高账户开户效率的同时,严控风险。

(二)加强开户环节的客户身份识别

严把开户关,严审核,勤问询。严格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资料的审核只是基础,开户资料的完整性审核已经无法满足现阶段客户身份识别的要求,很多涉案账户在开户环节资料的完备性是满足要求的,异常客户开户均有被而来,多数不会出现资料不全的情况,即使资料不全也会很快就能根据银行要求进行补充,并再次要求开户。但是真实的开户目的是隐藏在资料背后的,甚至对于银行的问询都已提前准备,这就需要银行人员提高询问技巧,很多关键信息要通过观察、询问获得,要问法人、问财务负责人,问清楚开户意愿、问清楚开户的真实性,该面签的要面签,该核实要核实。要强化系统支撑,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及大数据分析,对于可疑特征的客户开户及时预警,增强技防手段。同时,也从另一方面突出了账户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性,客户身份识别工作要贯穿账户管理的整个环节,严格做好初始识别、重新识别、持续识别等工作,保证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做到“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客户业务”。

(三)着力提升反洗钱人员业务素养

反洗钱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对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分析识别等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起着关键作用。完善的系统、完备的制度离不开专业人员的操作、执行和分析。在反洗钱培训过程中,在注重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学习的同时,要加强实际案例的分析培训,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案例分析,提升实际分析的能力。同时,要根据疑账户开立的案例分析及可疑点总结,提炼总结应对话术,通过与经办人员或单位负责人的沟通交流,研判客户开户的真实意图,严把开户关口。同时,要完善客户投诉机制,提升客户投诉的应对处置水平,不能盲目以客户投诉为由处罚员工,易导致员工为规避投诉而妥协开户的情况,异常开户的客户更擅长借助舆论或媒体给银行施压,要切实提高应对能力。要切实理解账户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充分平衡好提升开户效率与风险防控的关系,优化服务不能等同于简化流程,不能以风险防控为代价,盲目追求开户效率。

(四)多渠道强化反洗钱宣传

除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宣传外,建议扩大反洗钱宣传的机构,充分利用媒体、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渠道,以广告、微电影等大众更加易接受的方式,多角度、多元化地进行反洗钱宣传,将反洗钱宣传嵌入社会各个领域,让社会公众认识到反洗钱的危害,将出售银行卡、单位账户可能涉及的洗钱风险、电信诈骗可能涉及的洗钱危害等等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积极配合银行机构进行反洗钱工作开展。同时,要加强媒体的正面宣传引导作用,避免出现被异常开户客户利用,出现片面报道的情况,从而加大了银行金融机构制度落实的难度。

参考文献:

[1]王静亮.客户身份识别源头风险管控难点及建议[J].黑龙江金融,2019(02)73-74.

[2]刘成彦.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存在的难点及相关建议[J].时代金融,20153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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