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标签 | 网站地图 现代商业杂志社-国内统一刊号:CN11-5392/F,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3-5889,全国中文流通经济类核心期刊
热门搜索:跨境电商 构建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大学生 互联网 财务管理 信息化 目录 大数据 现代商业杂志

金融视线

当前位置:主页 > 文章导读 > 金融视线 >

集团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风险管理研究

2022-09-15 18:54 来源:www.xdsyzzs.com 发布:现代商业 阅读:

张维珏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融资租赁具有融资和融物的双重属性,能够有效帮助集团公司实现以融促产,产融结合。本文从融资租赁的概念、监管要求、税收政策等方面对融资租赁进行了分析。基于集团公司经营管理的特点,本文对集团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意义和主要风险点进行了分析。同时,本文提出了完善企业资本结构、积极融入监管要求、回归承租人租金偿付能力、注重人才培养等建议,以期集团公司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产融协同的优势以及融资融物的双重属性助力实现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促进产业链协同健康发展。

关键词:融资租赁;集团公司;风险管理

一、引言

截至2020年末,我国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已达到12156家,合同余额65040亿元。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在10年内增长近67倍,合同余额增长9倍。融资租赁目前已成为继银行贷款之外的第二大间接融资方式。由于融资租赁具有融资和融物的双重属性,能够有效帮助集团公司实现以融促产,产融结合。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集团公司,进一步发挥了金融产业与集团主业之间的协同作用。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下,提高集团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风险意识,做好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二、融资租赁风险管理相关概念

(一)融资租赁的定义

融资租赁的定义参照《会计准则第21-租赁》为:标的资产实际所有权的报酬及风险被转移的租赁,租赁标的所有权可不转移或转移,标的物的名义所有权得到保留。根据《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由此可见,一般而言融资租赁业务中存在三方主体,即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有两个法律关系,即买卖关系和租赁关系。

(二)风险管理

风险即不确定性。融资租赁风险是融资租赁业务的不确定性导致损失的可能。表现有最终结果与预期目标不一致,或给企业带来了相关财务损失。融资租赁风险管理不仅要关注目前已发现的风险要素,还对隐藏在内部,尚未发现的风险进行预判和警示,从而实现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三、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管

(一)融资租赁业务在国外的监管情况

融资租赁业是现代兴起的业务模式,从全球范围来看,各个国家的监管模式均有不同的特点。采取市场调控模式的美国租赁业,主要是立足于租赁市场的有效性,政府干预较少,所以更加依赖于市场的自我调节和约束,进而实现自我监管。日本租赁业对风险更为复杂,规模更大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力度较大,对非银行系融资租赁公司监管相对较少,这种模式为适度监管模式。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金融市场发展并不完善和规范,金融风险较为突出,故对租赁行业进行全行业全面监管,属于严格监管模式[1]。我国目前尚未出台法律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进行规范,故法律法规也并不健全和完善[2]。融资租赁业务是由商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局和银保监会等多部门来管理,存在“多头监管”,“九龙治水”的现象。20184月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规则和业务经营职责由商务部划转至银保监会,相关职责于2018420日起由银保监会履行。我国融资租赁监管职责划分开始逐渐清晰。

(二)我国主要监管政策

从监管政策看,2005年商务部出台了《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2013年商务部出台《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之后原银监会于2014年出台《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184月,商务部将融资租赁公司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划至银保监会后,银保监会于2020年出台《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近期监管政策主要如表1所示。

1   融资租赁主要监管政策

表1   融资租赁主要监管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20221月,银保监会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3号)》,要求各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规程”要求开展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工作。由于银保监会与地方金融监管局并非统一体系,“规程”出台后监管政策内部管理逻辑仍尚未完全理顺。

(三)融资租赁行业主要监管要求

20205月出台的《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中对租赁监管指标进行进一步明确。

2   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监管指标

表2   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监管指标

在监督管理方面,《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融资租赁公司风险,对融资租赁公司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适合地区实际的政策措施,以进一步促进本地区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要求对本地区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须由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同时要求融资租赁公司严格按照要求构建适应自身发展需求的资本管理体系,对风险资金建立符合规定的风险分类制度和准备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信息报送的要求为,每年430日前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须向银保监会报送监管报告,报告中须包含上一年度本地区融资租赁公司监管情况和行业总体发展情况。

集团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一般采用成立融资租赁子公司的形式,在发挥产融结合协同效应的同时,要高度关注关联度合规问题。

三、融资租赁行业税收政策情况

融资租赁行业主要依据的税收政策为《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同时2018年和2019年已开展了两次增值税税率调整。目前融资租赁行业增值税税收政策如表3

3  融资租赁行业增值税政策

表3  融资租赁行业增值税政策

对于融资租赁承租人而言,直租业务增值税可抵扣,售后回租业务不可抵扣。对租赁出租人,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集团公司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一方面要考虑成员单位作为承租人的实际融资成本及税负情况,另一方面要考虑自身作为出租人的收益及税负情况,才能充分发挥产融结合作用,确保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

四、集团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意义

(一)实现集团整体效益最大化

对集团公司而言,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有效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有利于集团整体效益最大化的实现。融资租赁具有融资融物的双重属性,还具有集团公司主业与融资租赁业务产融协同的优势,能够进一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和拓宽集团公司业务领域,促进产业链生态的建立和完善。同时集团公司通过适当拓展外部市场化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有效拓展集团公司盈利点,从整体上进一步扩张集团公司效益[3]

(二)拓宽融资来源和渠道

从集团成员企业的角度分析,融资租赁有助于缓解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融资租赁降低了企业购置大额资产的一次性资金支付压力,有利于流动性的管理。另外,直租相比贷款还具有增值税可抵扣的优势,帮助企业进一步降低实际融资成本。

五、集团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主要风险

(一)信用风险

融资租赁业务收益本质是对业务信用风险经营的溢价,故信用风险是融资租赁最基本的风险。若融资租赁承租人无法按时支付租金,在租赁协议项下发生违约,将导致融资租赁公司资产的损失。融资租赁业务涉及的行业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船舶,航空,汽车,农业,医疗等等,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承租人普遍资金需求较高,大部分资金来源均为对外融资,加重了经营财务负担,存在一定信用风险。集团公司通过内部产融结合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虽然对承租人了解更详尽,协调管控能力更强,但也面临着风险缓释措施有限,集团内部风险外泄不足,容易风险积聚的问题。

(二)财务风险

集团公司融资租赁财务风险多表现为一些不确定的财务活动导致融资租赁企业实际财务结果与预期目标不一致,甚至带来损失。一方面,集团公司融资租赁资金成本大致与银行贷款利率一致,目前我国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实际在5%以上,导致集团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正常开展须实现更高的利润,给经营带来较大资金成本压力和利润压力。另一方面,在多数情况下,出租人所收取的租金是基本固定的,而融资租赁业务的合同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周期中面临着贸易战、关税壁垒、局部战争、经济制裁等不确定性,导致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给融资租赁业务带来财务风险,融资租赁企业须及时关注[4]

(三)租赁标的物风险

租赁物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根据银保监会下发的《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应当以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的租赁物为载体,不得接受已设置抵押、权属存在争议、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租赁物。”一些融资租赁业务在开展时,对租赁物的认定标准不清晰明确,存在一定灰色地带,此类情况在售后回租业务中较为明显。另一方面,集团公司作为出租人和所有权人,对承租人所属行业不一定有较强专业能力,故在租赁标的物管理中存在一定的风险。集团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租赁合同管理,明确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标的物的运营管理权责,通过现场检查,远程监控等手段定期或不定期对租赁标的物进行检查。同时,还可要求对租赁标的物进行投保,保险第一受益人为集团公司。

(四)流动性风险

融资租赁行业未来的可持续、稳定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我国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大多数来源于期限较短的银行贷款。巴塞尔协议III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此基础上,银监会在2014年公布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对银行贷款流动性监管要求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在金融市场流动性管理进一步加强的背景下,融资租赁公司采用短期资金维持运营,而租赁业务资产期限较长的流动性不匹配问题进一步凸显,不但增加了融资租赁公司流动性风险和资金成本,还限制了租赁公司规模扩张和业务拓展。集团公司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初期,依托集团资金实力,流动性风险不显著,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和租赁资产的增加,流动性风险问题将逐步暴露。

(五)监管风险

我国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着“多头监管”,不同监管机构权责范围模糊,监管内部管理逻辑尚未理顺的问题。虽然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更新调整,目前问题已显著得到重视,但可以预见相关问题在一段时间内将仍然存在。同时,集团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仍将面临集团实控人,国资委等股东的内部管理和监管。集团公司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须统筹考虑内外部监管重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

(六)同业竞争加剧导致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国家政策的鼓励支持,融资租赁行业在国内发展较为快速。截至2020年末,我国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已达到12156家,合同余额65040亿元。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在10年内增长近67倍,合同余额增长9倍。融资租赁目前已成为继银行贷款之外的第二大间接融资方式。企业数的增加导致融资租赁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存在“质量不一”的企业进行无序竞争和开展灰色业务。因此集团公司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不但要抵御外部市场变化导致的风险,也应该警惕租赁行业竞争加剧风险[5]

六、集团公司融资租赁风险防范建议

(一)完善企业资本结构

在依托集团资金实力的同时,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拓展融资渠道,实现融资方式、手段的多元化,保障自身资产结构、流动性合理。同时,还应合理利用留存收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资金筹集风险[6]。在反哺集团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租赁企业资本结构。

(二)积极融入监管要求

集团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该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明确自身业务定位,积极适应市场规律,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及时研究监管制度法规,在业务开展各环节中融入合法合规理念,在监管要求的引导下,实现业务高质量发展。

(三)回归承租人租金偿付能力

集团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虽然具有产业链产融结合的优势,但在租赁项目信用风险审查中,不应放松对承租人的审查。要回归风险本质,关注承租人第一还款来源,对租金偿付能力做出客观分析。对租金偿付能力的分析不仅是如实分析租赁项目信用风险,也是对租赁项目内外部监管合规性检查的保证。

(四)注重人才培养

融资租赁业务具有金融专业性强,综合知识技能掌握要求高,行业市场竞争激烈等特点。一般集团公司主业与融资租赁行业特点存在一定差异,在融资租赁业务开展过程中,亟需组建并培养对集团经营情况有深入了解,精通集团管理、风控、法律和金融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才能把业务做精做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七、总结

综上所述,集团公司通过利用产融协同的优势以及融资融物的双重属性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实现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促进产业链协同健康发展。在业务发展过程中,要注重信用风险、财务风险、租赁标的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监管风险等。通过完善资本结构,融入监管要求,回归租金偿付风险本质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等措施,能够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做精做优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博,刘永余,刘澜飚.我国融资租赁业风险与监管研究[J].金融监管研究,2015,3(39):103.

[2]李云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财务管理现状及优化策略研究[J].纳税,2020,13(35):244-245.

[3]刘莹.集团化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意义及实务研究[J].中国商论,2022(03):097-101.

[4]李文娜.融资租赁企业财务风险与防范探究[J].中国市场,2022(02):144-146.

[5]王慧琳.经济欠发达地区民营企业融资困境研究--以云浮为例[J].现代商业,2019(35):75-77.

[6]曹志亮.关于融资租赁业务的财务风险及控制的思考[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9(11):51.

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