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视角下绿色工艺创新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
黄绣娟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21SJA2261)结项成果之一。 摘要:为响应二十大报告提倡的绿色发展要求,以2014—2021年我国606家进行绿色工艺创新的上市公司非平衡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探讨合法性视角下绿色工艺创新对企业绩效的作用机理。研究表明:(1)绿色工艺创新能显著促进企业绩效的提高;(2)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在绿色工艺创新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中发挥中介效应;(3)绿色工艺创新与合法性的三个维度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均通过稳健性检验。 关键词:绿色工艺创新;合法性;企业绩效 一、引言 现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负面效应问题日益突出。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我们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于此,绿色发展已成为改善环境效益与促进经济增长的桥梁,代表企业可持续发展之路,因此,研究我国企业如何实施绿色创新以实现企业绿色发展转型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1]。绿色创新也称生态创新,James将其明确定义为“显著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并能给利益相关者带来增值的新产品或新工艺”[2],后续研究便从绿色产品创新和绿色工艺创新两个层面来研究绿色创新。其中绿色工艺创新主要是通过改进现有生产工艺或开发新工艺来减少有害物质产生、降低污染物排放以及提高能源使用效率[3],对推动企业绿色发展转型具有重大意义。对企业而言,合法性是组织生存能力的决定性因素[4],既能形成企业竞争优势[5],也能帮助组织提高社会地位并得到社会认可,在公众中树立起负责任的良好组织形象[6]。朱雪春等[7]认为高合法性意味着企业行为符合社会公众的认知和期许,可增强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创新行为的理解与认同;LiD等[8]验证了来自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性压力对企业实行绿色产品创新和绿色过程创新行为有显著影响;王健等[9]认为在绿色合法性的作用下,绿色创新会带来企业绩效的提升。可见,要想通过绿色工艺创新来提升企业绩效,合法性是不可缺少的先决条件。 综上,本文利用我国2014—2021年间606家进行绿色工艺创新的上市公司组成的面板数据,研究拟从合法性三维度视角探析绿色工艺创新对企业绩效的作用机理,验证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的中介效应,丰富了关于绿色工艺创新与企业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 二、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一)绿色工艺创新与企业绩效 绿色工艺创新作为“绿色创新”和“工艺创新”的结合体,强调工艺过程的绿色化,旨在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能源利用率和实现创新发展[10]。从资源基础观出发,绿色工艺创新通过减少企业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破坏来提升企业的外界形象,使企业被社会认可,即使会增加需要投入的资金[11]。实施绿色工艺创新的企业更容易获得绿色竞争优势[12],产生低能耗、低污染产品能够得到消费者的青睐,可以使企业区别于其他竞争对手[13],进而有助于企业实现收入增长。综上,本研究认为,绿色工艺创新通过减少能源的使用可以促进企业成本最小化,弥补创新的投入成本,提升企业绩效。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绿色工艺创新对企业绩效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 (二)合法性的中介效应 合法性(Legitimacy)是新制度主义理论中的核心机制,着重关注嵌入社会与政治环境之中的组织遵守制度和规则的价值与恰当性[14]。根据不同的标准,合法性有不同的分类,目前被学者们广泛接受的分类是依据组织所受到外部环境的压力将合法性分为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15]。依据以往研究,企业获取合法性的重要战略手段就是通过实施绿色工艺创新[16],首先,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政府制订的环保法律以及获得行业协会的各种绿色环保质量认证,从而获取规制合法性[17],促使企业依据环保法规或行业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帮助企业获得环保优惠和关键资源以促进企业实施绿色发展;其次,作为社会生产的主要参与者的企业,应努力践行环保价值观的经营理念,主动承担社会环保责任能够更容易获得利益相关者的认可,从而获得规范合法性,促使企业采用与政府环境规划一致的环境策略,有助于提高政府和相关利益者对企业的信任度从而能有效避免政府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过多干预,促进企业成长;最后,绿色工艺创新能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树立企业良好的环保形象,产生的低污染低能耗产品更容易受到消费者的支持和购买,从而建立认知合法性,促使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消费者对企业认知和黏性。综上,实施绿色工艺创新能够促使企业的行为符合政府规制和行业规范,得到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和认可,助推企业绿色发展。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a:规制合法性在绿色工艺创新与企业绩效之间产生中介效应。 H2b:规范合法性在绿色工艺创新与企业绩效之间产生中介效应。 H2c:认知合法性在绿色工艺创新与企业绩效之间产生中介效应。 基于以上分析,本研究的理论研究模型如图1所示。 ![]() 图1 理论研究模型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收集 由于重污染行业有着耗能高、污染高、碳排放强度高的“三高”特点,承受绿色工艺创新压力大,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因此本研究选取2014—2021年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借鉴现有关于环境信息的研究方法[18],采用内容分析法对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2014—2021年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数据挖掘。为了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全面性,对初始数据进行了如下筛查:①剔除2014—2021年间未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②剔除含有ST、*ST字样的上市企业以及存在异常值或缺失值的企业;③最终获得606家上市公司共3633个样本组成的非平衡面板研究数据。 (二)变量选取与测量 本研究中的绿色工艺创新、合法性三维度指标均通过内容分析法挖掘一手数据,其他变量数据均来源于和讯网数据库和wind数据库。以下对各个变量的测度进行说明。 1.企业绩效 本研究参考金昕等[19]的观点,采用总资产报酬率(ROA)衡量企业绩效,并用百分比形式表示。 2.绿色工艺创新 根据现有研究,绿色工艺创新划分为清洁生产技术创新和末端治理技术创新两个维度进行测量。其中,清洁生产技术创新测度参考Yuksel等[20]观点,采用4个指标进行衡量: ①是否选用清洁高效的技术,尽可能减少废物和污染物的产生; ②是否采取环保工艺处理废弃物,提高废弃物的循环再利用; ③是否制定清洁生产标准和指引,并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④是否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如对员工进行清洁生产知识培训等。末端治理技术创新测度采用解学梅等[1]观点,采用2个指标进行衡量:①是否投入并使用污染监控和治理设施,将污染物和废弃物进行规范化管理;②是否执行污染预防与处理技术,采用绿色净化工艺。并使用内容分析法对测量指标进行赋值,分析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如果含有对相关指标的文字描述,则评分为1;如果含有对相关指标的量化比较或详细的描述,则评分为2;如果没有任何文字描述,则评分为0;将清洁生产技术创新各项指标的综合得分和末端治理技术创新各项指标的综合得分予以相加并平均作为绿色工艺创新的最终取值。 3.合法性 如表1所示,本研究参考Fischer等[21]、曾素珍[15]和于飞等[17]的观点,从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分别设计3个指标进行衡量。规制合法性选取以下衡量指标:①绿色工艺创新活动满足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②达到政府环保部门监管要求;③获得行业的各种绿色环保质量认证或生产标准认证。规范合法性选取以下衡量指标:①积极践行环保价值观的经营理念,主动承担社会环保责任;②积极制定明确具体的环境管理政策,提高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信任度;③积极参与政府部门主管的环保协会,提升政府对企业的信任度。认知合法性选取以下衡量指标:①因绿色创新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和市场形象;②因绿色创新提高了企业在行业内的知名度;③因参与环保公益活动,获得社区、公众和环保机构的认可。赋值方法如下:如果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对相关指标有相应的描述,评分为1;否则为0;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最终取值分别为所有指标的评分总和。 4.控制变量 企业规模(Size)采用企业总资产的自然对数对企业规模进行测量。财务杠杆(Lev)采用资产负债率进行测量。企业年龄(Age)用企业上市时间向上取整后的自然对数表示。企业性质(State)为虚拟变量若为国有企业则为1;否则为0。股权集中度(Top1)采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衡量。研发强度(R&D)用研发支出总额占营业总收入的比值表示。 四、实证结果检验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本研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和相关性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所选样本绿色工艺创新平均水平为2.459,企业绩效的均值为0.047,但是样本最小值与最大值差距较大,说明各个企业情况不同,绿色工艺创新水平相差较大。相关性分析中,绿色工艺创新与企业绩效(r=0.291,p<0.01)呈显著正相关关系;绿色工艺创新也与规制合法性(r=0.204,p<0.01)、认知合法性(r=0.0.390,p<0.01)均具有显著正向关系,绿色工艺创新与规范合法性的相关系数不呈显著性,原因可能是对多个变量环境下的相关性结果存在差异性。 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结果 ![]() (二)直接效应检验 为检验绿色工艺创新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如表2所示。模型1为检验绿色工艺创新与企业绩效的回归系数,结果表明绿色工艺创新对企业绩效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β=0.010,p <0.01),即H1得到验证。 表2 直接效应检验 ![]() (三)中介效应检验 1.规制合法性的中介效应检验 表2的模型2为检验绿色工艺创新对规制合法性的影响,结果表明,绿色工艺创新对规制合法性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β=1.341,p<0.01),表3模型5为检验规制合法性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在控制绿色工艺创新的前提下,规制合法性对企业绩效产生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β=0.008,p<0.01),由此,结合H1可以证明,H2a成立。 2.规范合法性的中介效应检验 表2中的模型3为检验绿色工艺创新对规范合法性的影响,结果表明,绿色工艺创新对规范合法性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β=0.034,p<0.01),表3中的模型6为检验规范合法性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在控制绿色工艺创新的前提下,规范合法性对企业绩效产生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β=0.011,p<0.01),由此,结合H1可以证明,H2b成立。 3.认知合法性的中介效应检验 表2中的模型4为检验绿色工艺创新对认知合法性的影响,结果表明,绿色工艺创新对认知合法性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β=0.241,p<0.01),表3中的模型7为检验认知合法性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在控制绿色工艺创新的前提下,认知合法性对企业绩效产生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β=0.005,p<0.01),由此,结合H1可以证明,H2c成立。 表3 中介效应检验 ![]() 四、稳健性检验 为了进一步验证结果的可靠性,本研究借鉴张良[22]等的方法,采用净资产收益率作为企业绩效的替换变量,对原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如表4所示,模型8是对直接效应的稳健性 检验,模型9至模型11是对中介效应的稳健性检验。由结果可知,绿色工艺创新与合法性的三个维度对企业绩效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回归结果与上文一致,因此本研究实证部分通过稳健性检验。 表4 稳健性检验 ![]() ![]() 六、结论与启示 (一)结论 本研究以我国2014—2021年间的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基于资源基础理论,在考虑合法性三维度的基础上,构建了绿色工艺创新对企业绩效的理论研究模型。通过实证分析检验,本研究主要得到以下结论:(1)绿色工艺创新对企业绩效的提高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2)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在绿色工艺创新对企业绩效的提升路径中发挥中介效应,且规范合法性的中介效应最优,表明重污染企业应侧重提高规范合法性以更好的提升企业绩效。 (二)启示 本研究结论揭示了合法性视角下绿色工艺创新对企业绩效的作用机理,从本研究结论可以得到如下启示:第一,创新是企业竞争力的源泉,特别是对于重污染企业而言,应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绿色工艺创新水平。当前重污染企业由于污染物排放量高、社会声誉差的特点,一直是地方和大众关注的焦点,因此,重污染型企业更加需要提高绿色创新意识,构建绿色创新发展体系,承担企业社会环保责任,树立良好的环保形象。第二,应充分认识到合法性的重要性。一方面,需要将合法性纳入企业绩效管理的框架中。企业应努力识别社会公众和政府对企业的绿色发展要求和期待,构建与政府、社会和消费者良好的沟通渠道,助力企业绩效的提升;另一方面,企业应拓展利益相关者感知和评价企业获取合法性的途径,帮助企业树立和提升良好的社会形象以获取更高的合法性。 参考文献: [1]解学梅,朱琪玮.企业绿色创新实践如何破解“和谐共生”难题?[J]. 管理世界,2021,37(1):128-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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